时值十一月,广东的天气依然闷热,而不可否认的是,秋天已经到来,就在这略带忧伤色彩的季节,一名正值青春美好年华的小学女教师,从六楼一跃而下,结束了本应如夏花般灿烂的生命,像一片秋叶般飘落。
悲剧发生后,舆论便一如先前揭阳少妇坠楼的事件那般沸腾,而此时此刻,微博关于该事件的热搜已然只剩下“女教师加班数石榴系谣言”,问题从对职场语言暴力和情绪欺凌的关注,转移成为了对个中部分传言是否为谣传的探究。这是多么熟悉的情节,让我想起了揭阳少妇用生命喊出的绝望控诉,最终也在公告的一句不信谣,不传谣中,消散。从飘落,到静默。
这两起事件,一个是源自于生活中常见的婆媳关系,野蛮无情的婆家和不懂体谅的丈夫,一个是源自于工作,管理阶层对基层予取予求的劳动力剥削,肆无忌惮的言语伤害。对此,我认为更应该关注的是事件背后,法律上对于语言暴力造成人身心伤害的相关法规的缺失。或许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都可以随意的发声,法律上很难管控,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应当建设好自己的心理防线,去接受你无论说什么都有可能遭到谩骂,反驳。但是,是否能对生活上,职场上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人先进行约束,有些人借着像父子,父女这样无法切断的关系,一辈子无间断的在否定着下一代,让下一代深陷证明自己的泥潭,每日生活在自我否定和自我怀疑当中;有些丈夫和婆婆在媳妇嫁入门后就变了嘴脸,举着孝顺的牌匾,把人压的喘不过气,那个说过永远爱着你的人,嘴里只剩下一句我妈这么大年纪了,你就不知道让让她;有些人身居高处,便不理基层的艰辛,只有无止境的压迫与谩骂,因为他们知道没了你,明天他们就可以换过另一个员工;这一切,不应当还持续的被归类为家庭摩擦,被归类为职场磨炼,人的心理问题应当像生理问题一样受到重视。
曾经,我以为揭阳少妇事件在群情汹涌的社会氛围下,能推动法律上对于心理伤害的处罚,很遗憾,并没有。而今,小学女教师的事件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淡去。何时,这些受尽委屈的灵魂可以得到安息,我仍然希望,这一天不要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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