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为人,首先其是一个生物体,既然人首先是生物体,那么,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动力必然是生物性的本能冲动,而本能冲动中最核心的冲动为生殖本能(即性本能或性欲本能)的冲动,而在社会法律、道德、文明、舆论的压制下,人被迫将性本能压抑进潜意识中,使之无法进入到人的意识层面上,而以社会允许的形式下发泄出来,如进行文学、艺术的创作”。
——这是否能够更能让我们理解美术作品中的“人体艺术”、文学作品中的类似《金瓶梅》的这种创作。我们是一个生物体,有原始的动物本能,在适应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被压抑,如何释放出来,在这种状态下,正确的方式是用社会允许的状态表现,时代不容,即不能被认可。同时,也让我们学会思考,在面对一个当下社会法律不允许、甚至是道德不允许的东西时,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而不是跟随着一群喷子,彻底的埋没了自己的想法。就如最近很火的“翟天临的论文抄袭事假”,事假的真实需要的是专业评判,证据的支撑,而不是仅仅靠意断就能去评判一个事件的真实性。我们生活在一个群众主义过重的时代里,乌合之众是没有理智的,随意一点火花等能燃烧壮大。我们本身就生活的压抑,加上生物本能的原始冲动,我们如何把自己活的真实,如何才能不变成乌合之众,我想这是我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
“儿童当中,那种极力控制自我,不让自己伤害他人、令他人痛苦的约束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情心”一般发展得很晚,常常是在小孩子成长一段时间以后才发展起来的。”
——同情心这种东西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是一种情感的怜悯状态。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同情心这种东西就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上的怜悯,一个人是否具有同情心,是一个人是否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从最低层面上来说是指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行为的发生往往又和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就基本的犯罪心理来说,一个人是否具有同情心,往往是不会允许自己犯罪的。首先我们从儿童时期的同情心来说,同情心让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具有一种极力控制自我,不让自己伤害他人、令他人痛苦的约束力,如果缺少这种同情心,那面临的将是自我变得残忍,对待人情世故冷漠,最严重的就是一种反社会人格的出现。其次,虽然在大部分的激情犯罪中,情绪激动是这部分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但是这同时也是缺少同情心得表现。因为至始缺乏一种控制自我的能力,在面对让自己情绪崩溃的事实时,情绪就占据了大脑。这种情况下怎么不会产生犯罪呢。也许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是冰冷的,但是我们任然应该有可热忱的心。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也让我们自身反省,刑法为什么把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八岁,其中一个的原因我想可能是因为最近这几年出现的孩童犯罪事件,但最主要的是因为八岁时就具有了一种同情心吧,当家庭的教育已经控制不了这种状态的发生,道德又不允许,那么只能在最后的一道防线把关吧。
“自从卢梭的《忏悔录》问世以来,所有的教育家都知道,以打屁股的方法对孩童施行惩戒,会对其臀部皮肤造成疼痛刺激,这构成了受虐狂发病的根源之一。
——读到这里我是震惊的,以前但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单纯的认为“严禁体罚”只不过是因为人权的保障,我想这才是禁止对小孩实施惩罚的主要目的吧。
“人的内心,既求生,也求死。我们既追逐光明,也追逐黑暗。我们既渴望爱,有时候却又近乎自毁地浪掷手中的爱。人的心中好像一直有一片荒芜的夜地,留给那个幽暗又寂寞的自我。”
——我们渴望爱,却又害怕被伤害。读过马克思和燕妮之间真挚的故事,读过三毛和荷西之间的童话,也读过王小波和李银河之间的浪漫,底层的柴米酱醋油盐,高层的思想共鸣,。但是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放纵的时代,最求的不在是思想上的共鸣,多的是肉体的放纵,最简单的喜欢也不过是因为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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