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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你疼得想跳楼,老公拒不签字剖……这样的事故以后不会再有了!

分娩时你疼得想跳楼,老公拒不签字剖……这样的事故以后不会再有了!

作者: 嘎嘣脆是啥 | 来源:发表于2017-12-17 16:02 被阅读0次

12月14日,一条和孕妈妈们性命攸关的法律解释开始实施:

为什么说性命攸关?

简单来说,就是当你生命垂危时,即使遇到家人不在、老公失联、蛮狠婆婆、绝情家人……这些无人为关乎你生命的手术签下同意书的时刻,医院“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医生仍然会第一时间抢救你,反之将会承担责任!

之所以法律要做如此强行规定,是因为很少有人晓得,在之前,医生除了和患者的疾病作斗争,还要在进入手术室前做另一番无奈的争斗……

2010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侵权责任法》,该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从之前的法律来说,患者是有签字权的,可以自己签字,决定是否手术,但因目前医疗上出现的问题,一些家属采取的途经不是走法律程序,而是选择医闹等方式。这就形成了医疗领域的潜规则 :

相比病人本身的意见

病人家属的意见反而更加重要!

医院之所以被逼选择让家属签字,一是为了规避手术可能带来的不可预知的风险;二是避免家属医闹给医院和医务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而且越来越多的医闹事件,让很多医院在处理病人的意外情况时愈发谨慎,直至出现因家属拒绝签字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让大出血的孕妈无法进入手术室,让忍不住痛的孕妈选择跳楼而亡这样荒谬而痛心的事件!

正是为了避免如此荒唐的人间悲剧,最高法本次特意明确了“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的五种情形:

1.近亲属不明的——木有亲人?不怕,先救人再说!

2.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老公在分娩时还在打游戏玩失踪(菌菌就遇到过一例)?不怕,先救人再说!

3.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分娩时你疼得死去活来想跳楼要求剖腹产,老公、婆婆拒绝签字!不怕,先救人再说!

4.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分娩时你疼得死去活来想跳楼要求剖腹产,老公都同意剖,婆家人却坚持顺产对宝宝好,不怕,先救人再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不怕!

先!救!人!再!说!

或许你现在还感受不到这条法律解释的影响有多么重大:

一. 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很多血淋淋的悲剧再也不会出现

不会因为儿子拒签,无法手术

让老人悲痛欲绝,对自己连捅7刀!

● 2015年12月,山东青岛一位70岁老人得了卵巢肿瘤急需手术,可是三个儿子却无一人签字。老人十分绝望无助,想一死了之。于是,老人打开煤气将自家房屋点燃并连捅自己7刀。

不会仅仅因丈夫的拒绝签字

而让一个22岁妙龄孕妇“一尸两命”!

● 2007年11月21日,年仅22岁的孕妇李丽云由于“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导致死亡,轰动全国!

不会出现孕妇疼得想剖腹

却因家属拒绝签字,最后只能绝望的跃身一跳!

●  2017年8月31日,陕西榆林一孕妇由于生产前疼痛难忍,而家属又坚决不同意剖宫产,在多次请求家属同意进行剖宫产未果后,最终该孕妇坠楼身亡!

更不会让众多孕妈在生孩子之前惶惶不可终日

让一个忍着疼痛的孕妈在进入手术室前“急中生智”

给医生塞这样的纸条!

二.  这意味着每个孕妈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我们医生有权利根据情况对产妇进行全力救治,这时候不管家属签字与否都得靠边站,因为你们说的不算数!

2017年9月23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一孕妇由于宫外孕导致体内大出血,急需手术治疗。虽然患者本人同意手术,但是其丈夫却不同意手术。

医院最终选择报警,在警察到达医院后,患者的丈夫意识到情况严重,才同意手术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这次我们不用无奈的报警

才能逼孕妇老公签字

把命悬一线的宫外孕妈妈在手术室里救回来!

让生命的掌控权回归到孕妈自己手里,不以外界的任何人事为转移!

“别等躺在产床上才知道你嫁的是人是狗!”

“有个无能的丈夫和一手遮天的婆婆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生孩子时自己的亲爹亲妈一定要在场......”

这些刷爆孕妈朋友圈的声音,你不需要再担忧

因为在你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会毫无顾忌地对你进行救治!

三.  这意味着作为医生的我们,终于可以抛开本不应顾虑的顾虑,只为生命负责!

在手术前,不用担心无人签字错失最佳治疗时机,使尽浑身解数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上消逝;在手术后,更不用顾虑家属会棍棒上身,气势汹汹的在医院闹事,最后甚至还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对我们医生而言,治病救人单靠好的初衷和信念是完全不够的,没有好的体制作为后盾,我们拿着手术刀却不能动的双手就像战场上的士兵高举着枪可惜扳机被锁死。

我无法预期新法律出台之后会给人们的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无法预知它将从最佳施救时间那里抢回多少鲜货的生命

也无法预知先救人再说带来的缺陷:如果患者和家属不出钱,那抢救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付?

但起码这一刻,我们要鼓掌:

为法律:尽管有些慢,但却一直在迈向更靠近人性的路上。

为医生:尽管有委屈,但却一直在救死扶伤的路上。

为我们:尽管有艰难,但却一直在追求生命自由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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