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三十岁那年,遇见过一个女子,是经朋友之口介绍认识,有相似的情感经历,常常以玩笑的口吻问她,我们什么时候领证呢?要不,等你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吧。
那年她27岁,纯真的还是个孩子。
我跟丢说,也许,我找到我孩子的母亲了。丢说这是好事,凡事自有因缘,注定是怎样就是怎样,好自珍惜就是了。
在那之前的几年里,在精神上,我一直都是和丢相依为命的,开心的和不开心的,在电话里唠个不停,引得他媳妇好生妒忌。不知情的旁人问我丢是哪位高僧,基情如此深厚。我一副苦大怨深的语气说,世事多艰,女朋友找不到,那就只好找男朋友了。
如是。一个人在古城生活了几年,一切都生疏了。人情,事故,不得而知。习惯于安静的生活,不喜热闹,亦或是说已经和“热闹”一词疏远了,它就像是道多年前的数学题,我已忘记解题的公式。
一直都排斥“相亲”一词,未敢触碰。没有经验的苦果就是后来遭朋友苦笑说我真是个呆子。
铁证如山,我唯有报之一笑说:如实,如实。 并非故意要咬文嚼字,而是内心对事实真实的承认。
现在想来,我入场的方式就是错误的,我总是以提问的方式。比如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面,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饭,什么时候可以去你的地方,什么时候可以牵你的手,什么时候可以结婚。 我以为这是尊重,其实更像是在解题,不知公式的乱解。
和姑娘见过几次,游离在远远近近之间,到底还是觉着生疏。本就不轻易接触陌生的女子,加之已见过家长,我很喜欢她母亲的贤慈,于是自以为是的抱着一副要对对方负责的态度,深陷其中。
红娘问我,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有自信,对姑娘这么没有信心? 我想了想,还是不知道如何正面的回答她。
于是我问她,你知道张爱玲和胡兰成吗?她说不知道。 张爱玲遇见胡兰成的时候,在送他的照片背后写过一句话:遇见你,我变的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
我在给将来的孩子的信中说,你很快就可以见到你的母亲了。
是的,在我三十岁的那一年,我以为我遇见了一个会吃我煮的皮蛋瘦肉粥的女子,给她听我喜欢的民谣,给她穿我在手工客里学来的亲手缝制的裙子,给她弹唱我荒废了几年的吉他。。。。。
三十岁,我以为别人是个孩子,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孩子。痴痴傻傻。
关于相处的方式目的,我应该不算是个挑剔的人。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没有将就,没有因为什么而什么。
所以,当姑娘跟我说抱歉的时候。我说没关系。
谢谢你,不将就。
是的,我应该谢谢她的从天而降,让我在三十岁的那一年有了一个好故事可以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