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对季羡林先生的“知足知不足”论述做了笔记,今日再来看季先生对“有为有不为”进行的注释。以下是引用的原文: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
什么叫“应该”呢?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
接着,季先生没有烦琐的论证什么叫大,什么叫小,而用举例子的方式,举了社会上的一些现象。使得读者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他的这个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在写文章时,有时会论述一个问题,属于哲学范畴,生涩难懂,不好下笔时,就可以举例子,让读者有更直观的理解。
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
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
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终至于一发不可收拾收拾,最后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有为有不为,即“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为”错了,毅然回头,然而难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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