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协商一致,就对我进行了单方面的调岗降薪,可以吗?劳动法的第4条赋予了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权限,劳动合同法的第40条,员工在出现工作能力不胜任和医疗期满之后,公司都有相应的单方调岗权。遇到调岗降薪,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调岗的合理性问题。如果公司的调岗不合理,会出现两个结果,你不服从公司的管理,你在新岗位上缺勤,公司会说你旷工,以严重违纪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因为调岗的不合理,那么公司的解除就变成了违法解除,你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当你认为公司的调岗是不合理的,那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的调岗是合理的,那么你既无法获得赔偿金,也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调岗的合理性判断标准,比如调岗是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调岗之后劳动者工资是否有改变,调岗对劳动者有没有侮辱性和歧视性,新工作岗位和原来工作岗位差异大不大,工作地点是否有改变,一般来说,同区内工作地点调整,应当认定为具有调岗合理性,一旦脱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地点变化幅度较大,劳动者被调往不同市、省,通常会被认定为不具有调岗合理性。如果你遇到工作调岗,一定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的调岗通知,收到公司的调岗通知,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千万不要不理不睬,这样超过一个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默认同意调岗了。还有就是继续在原岗位出勤打卡。不同意公司的调岗降薪,千万不要在家里等消息,一定要在原岗位继续出勤,避免被公司认定为旷工。同时尽快收集证据材料,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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