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多半和你没关系。
别说我的标题定的扎心,没办法,就是这么现实。
“喜欢”这个东西太奇怪了,就像是十六岁时拥有二十六岁时才能大声说出来的矛盾体。
“年少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不然这一辈子都很难喜欢上别人。”没错,就是这个太惊艳的人,让你一眼就喜欢上,一辈子也得不到。
原因无非有两个。
一个是这么惊艳的人,不止你一个钦慕,钦慕的人多着去了,你是这蚂蚁洪流中的一小只;可能你悄悄看着人家的背影三年,最后终于鼓起这有生以来最大的勇气,走到他面前轻声说:“你好。”等等,你不会觉得结局就是男生温柔的说:“终于等到你鼓起勇气。”错了,那是偶像剧,生活可比偶像剧苦多了;他只会温柔的对你说:“你是?”
第二个是还没等到开始,你就QQ微信一起轰炸,天天问早问晚恨不得今天吃了几粒米也要告诉他,见了面的时候用能憋出尿的嗲声超努力的留下好印象,你使尽全力的撩;你一定以为,你这样对他付出真心时间,他或多或少肯定感动;再者肯定对你印象挺好,心里有你的位置。错了,又错了。他要是喜欢你,早就和你在一起了,喜欢的人是不舍得耽误的。形象来说就是,你拿着丘比特的剑射啊射,他全盘接受,可惜穿着防弹背心。
姑娘啊,来日方长,第一眼遇见就喜欢的人,不要有太多奢望;有的人的存在就是为了告诉你什么是“可遇而不可求”。
若是喜欢,就请为了他努力,等变得优秀了;一种可能是你都忘了这个人的存在,再或者你就已经这样潜移默化站到人家身边了。
姑娘,我祝你成为别人的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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