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遇到,虽然获得胜诉判决了,但却执行不到钱,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没钱,也可能是当事人的财产设有抵押或者其他法院查封等影响案件执行的情况。
我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就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唯一知道并且掌握的债务人的财产是一辆车,执行的时候查到,在我们之前两个月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了。
这样就非常不利于我当事人的债权实现,我们即使掌握车辆也不能优先处理,即使处理了,也要先还在先查封的债权。
提起诉讼的时候,我曾建议当事人对车辆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债权,当事人因为不想增加诉讼成本,放弃了财产保全。
现在看来,如果我们当时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我们就是这辆车的首封法院,我们就可以优先处置车辆实现债权。
所以,如果要起诉,建议尽量保全已知的对方财产,虽然会支付部分保全费,但可以对债权的实现有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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