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提升,打借条已经是借钱必须的环节了。可是很多人对于借条的写法却不是很熟悉,甚至有出现借条写错名字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重新签订借条或修改借条
只是双方或者单方的名字有错误,可以重新签订借条,快速解决。
或者是在原来的借条上备注说明清楚,并且双方重新签名,盖上手印或盖章,这样借条也是能生效的。
二、如果起诉到法院,出借方需要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出借方必须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说证据不能证明的,那么当事人就需要自己承担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在法庭中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一般来说,我们建议通过这些方法来证明:
1、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或小名,那么可以去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这样就能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2、在双方打借条时,如果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的,那么出借人也可以找其出庭作证,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最坏的情况就是,对方既不承认有借贷关系,又没有第三方见证人的。那么,出借人只有申请笔记鉴定,以此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出借人也可以根据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转款凭证,来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借钱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在借钱给别人时不仅要注意双方信息以及借条内容的正确性,还要查看对方是否可靠,有及时偿还能力。另外,借钱时最好打借条,因为借条诉讼时效比欠条更便利,只是注意在写时,要写明XXX借给XXX,少一个“给”字,意思就有多层可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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