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逻辑思维的节目,罗振宇老师讨论个话题,现在有一个流行的说法,说"电影已死",那么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个现象是怎么样发生的呢?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視角来思考讨论。
听到电影已死这个说法,可能大家猜想的原因与理由不外乎有以下这几个:
第一,目前大家的时间越来越宝贵了,而看一部电影来回所需要花上的时间超过三个小时,太没有效益了。
第二,家中的电视越做越大,而且家庭用的投影也普及了,观影的体验已经不亚于在电影院了,所以可以在家中直接看电影,不需要到电影院去看。
第三,最近几年优质电视剧层出不穷,已經完全可以替代电影。
第四,电视与电影的制作都越来越大,场面也很大。
第五,拍摄电影与电视的技术现在都是以数码拍摄,电视与电影的差异也就没有了。
透过以上这五点,我们可以看得出电影与电视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了。似乎电视完全已经可以取代电影成为大众娱乐中最重要的角色。所以电影已死这句话似乎有成立的道理。如果我们要来仔細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反问自己一个问题:电影作为一个艺术的表现形式,它的独特性到底在哪呢?电影是不是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呢?
美国的电影制片人"迈克莱安"从他自己电影制片人的视角,给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观点:"电影与电视是完全不同的物种"。麦克莱安从2007年11月5日到2008年2月12日的一百天美国12000名编剧大罢工的事件来开始谈起。在这次的编剧大罢工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整个美国的娱乐业,直接损失超过20亿美元,还不算间接的广告收入。再往细的看,这次的大罢工对于电视剧的冲击是巨大的,但是对于电影的冲击似乎不太有影响。为什么是这样呢?可以以麦克莱恩独特的观点来替我们剖析这个差异。
麦克莱恩说道,电视是以对话为导向的媒介,在电视剧的制作中是"编剧中心制",讲故事的手法主要靠"说",没有编剧的台词,电视剧的故事就说不下去了。所以电视剧的剧本就像是最终的蓝图,所有人都围绕着剧本转。然而,电影则是完全不同。对于电影来说,剧本是一个起点,创作,需要超越剧本才能成为电影。很多的电影靠的是视觉而不是台词来讲故事,电影透过影像(畫面+音乐)传达的信息和对话是一样多的,有时甚至更多。
所以总结电影与电视的差异,可以这么样来理解:
一、电视的关键是"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电影的关键是"怎么讲故事"。
二、电视便是透过设置悬念的手法设置好剧情的情节点,而且剧情会有很多的逆转,不断的带给观众新鲜感来抓住观众的眼球,让观众能够不断的跟着剧情而追剧。和电影的故事情节极为简单,许多的电影甚至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整个故事,比如肖申克的救赎就可以概括成"一个男人蒙冤入狱之后如何振作,最终逃出生天"。或者是电影大白鲨,连拍了好几集,如果总结剧情成一句话也就四个字"鲨鱼吃人"。
电影的叙事手法,尽量让剧情的多寡不再影响故事的体验。许多的电影,着重在描述人性的刻画以及人物独特的人格魅力与特点,透过画面的呈现以及场景的描述,加上音乐以及整个画面的构图,充分带动观众的情绪融入场景之中。电影讲故事的手法更是与电视有极大的不同,在90分钟到120分钟的时间内要给观众一个逻辑自洽,完整严谨的故事闭环。这其中的分寸拿捏与电视据的架构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以电影的中心,并不是编剧,而是制片人或者是监制。制片人作为电影制作的核心,他必须理解电影的几个特点:
1.每部电影都是独立的商业作品,要能卖钱,上一部电影卖钱并不代表下一部电影一定可以卖钱。
2.制片人必须是一个全能的角色,就好像一个公司的CEO,必须懂创作,也要能够把握内容,又必须懂商业能够控制预算,还要懂发行,能够把电影卖出去,对这部电影的盈利亏损来负责。
电影与电视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门艺术门类。传播学先驱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信息"。有什么样的媒体就有什么样的信息,媒体一变,信息就变了。把视频放在电影院里播放,与在家里播放的视频是两个物种。延伸来看,在报社电视台或出版社做相关的内容服务,与现在在移动互联网上的环境做内容所处的媒介是完全不同。以媒介即信息来看,其中内容的手法要变,评价什么是好内容的标准也要变,换手如换刀过去的旧经验在新的媒介上也不管用。
以上罗老师讲所讲的电影与电视即媒介不同差异能帶给我什么启发?如何在现代服务业进行调整与运用呢?我们明天再来接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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