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生的一件事情令人震惊,一个公司要裁员,想到的不是走正常的劳动法流程,而是采用低级的手段去逼迫员工。首先是采用谈话的形式,没有任何赔偿,让员工赶紧离职,见没有反应,便立马变成以拖欠工资威胁员工,而到了发薪日,果然不发被劝退的员工,面对这样的行为,单个员工是无能为力的,如果去走仲裁,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在外工作的又有几个人耗得起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
反观关于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往往企业都会抓住里面的漏洞来逼迫员工,昨日听一个员工讲,HR居然已旷工名义来强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的考勤,说特意调转摄像头,发现其大部分时间不在工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这一举动着实让人背后发凉。
企业与员工本身是利益共存的一体,员工拼命去给公司卖命,既是为自己,也是为公司,所以公司如果经营上去缩减人员,此举动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何一定要抓住员工的软肋去威胁执行呢?希望每个公司都可以做到真正从员工利益出发,这样企业也才能走的长远。为何中国人很喜欢去外企工作呢,良好福利的背后更多的还是站在员工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一味的剥削员工的合法利益,希望这个社会多一点公平,同时也多一些刚正不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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