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二、考核范围
对考核对象按照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周期:按年度考核。
(二)考核流程: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履职情况填写考核表,考核得分汇总后评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人员进行表彰。
(三)考核标准:被考核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考核标准。
四、考核奖惩
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被评为“优秀”者奖300元;考评 “较差”者处以罚金200元。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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