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一个姐妹群里看到大家聊天说一女的网购18件退货的事情:
我就是不要脸,你咬我啊!于是我特地查了下事情的来龙去脉,搜到网络上一篇文章《女子网购18件衣服,穿着旅游晒完照片后,向店家申请全部退货…》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新闻,这种不要脸的人,其实隔段时间就从网络上冒出来几位。
可能因为这年头网络太发达,网络使得类似丑事特别容易在极短时间内曝光。
还记得以前的新闻:高铁霸座,游泳馆拉大便、餐厅拿碗给小孩接尿、住酒店用电热水壶煮内裤袜子、偷了路边绿植当韭菜吃了中毒索赔、以等老公为由强行拽住列车门不让走、因自身原因误机掌掴机场工作人员……类似事件实在有点多。这种完全藐视公共秩序的人,没有社会公德心,以自我为中心,活着似乎就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无视其他人的健康、人权,甚至生命安全。只管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据猜测此类人等有时候甚至可能有种扭曲的心理快感: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这些人多数时候还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道德的谴责对他们产生不了实际的作用!
那么,咱们有必要一起来回忆一件事情吧:
18年11月2日重庆一个姓刘的女乘客因坐过站,和男司机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导致公交车冲入长江,全车15人沉尸江底!
咱们回到文章的开端,假设一个患严重皮肤病的人,网购18件衣服,穿几天后,在7天内又全部退货成功。之后,这18件衣服分别被18个无辜的人买了去,后果是不是很严重?我就问这个网购18件衣服出去旅游穿了完了回来晒图然后退货的美女,你怕不怕遇到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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