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子,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瞎子。”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早在“科学”,“宗教”此类名词真正被赋予明确定义而成为某种概念与象征之前,“哲学”就已经作为度量宇宙及世界根本,自然万物的量尺而存在了。或许是由于如今特殊的时代,当今的社会往往倾向于用清晰的标准将科学与哲学加以区分,似乎这两者的本质之间存在矛盾。在大多数当代人的观念之中,哲学被视为不切实际,毫无实用之处用武之地的代表,是为某种虚无的概念。而科学则被当今绝大数量的人群所接受,作为唯物主义者与无神论者的信条而存在,仿佛真理的尽头在于科学,人类的未来也与科技、科研、信息化画上了等号。但事实真相恰巧相反,科学与哲学之间实在从不存在矛盾。或者应该这么说,科学的起源在于哲学,而科学的尽头——甚至宇宙的尽头,也始终是哲学。哲学从不是一个固化的概念,而是一种十分抽象但又无需费尽心思去理解的存在。哲学可以是思想,可以是世界观,是理解天地万物宇宙星辰运转的法则的方式,也是立人与其精神的根本。哲学是一种存在,是生命的存在形式。正因其过分广泛的概念与定义,人们总是试图将其理解成为一如科学数据般精确的某种具体的事物,或是什么与什么的总和,以此来弄清楚这样东西本身存在的意义。但人们常常忽略哲学的意义往往正在于此,在于寻找与求知的过程,在于没有答案的推论与假想。正如人类的存在与发展,哲学伴着这个族群一步步从野蛮的原始社会走至今天。
科学,是哲学之中极为独特的一系分支。在泰勒斯、色诺芬尼、赫拉克利特的时代,科学曾有过另外一个名字:自然哲学。哲学起始于人类对于世间万物的第一步探索,而如今能够为我们所精确定义的科学的种子,也在其间悄然生发。因为科学与同样隶属于哲学这个庞大存在之间的其他分支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切在科学以下即包含在科学之中的派系,都强调着“定义”的重要性。古时候的人们为一切未知与不可被定义的事物赋予自然应当具有的晖泽,一层朦胧的想象,正与神存在的原因相同。而那是因为当时的思想并不具备完全的体系,一切都是新生,世界上的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亦无关联。甚至于过了很久,人们才终于通晓何为对事物与原理的论证,又该如何依靠这些论证去解释自然万物的存在形式。简而言之,从古至今人们都渴望着为他们目之所及的事物赋予定义,但对于古时这个年轻的族群而言,其中还并不具备达成这样目的的能力。而对于这个善于学习,并在思维上不断进化的物种而言——时过境迁,几千年来的时间或许在宇宙的维度而言,仅仅是一瞬,但对于人类而言,已经足以让他们在当今这个时代像是他们曾经所知的造物主那般逐个数过自然间他们所知的万物,为其赋予名字,与“定义”。所以,科学是自然哲学在数千年来自然演变的结果,是一种必然的同时,也将是一段重要的过程。不论如何,科学的意义便在于“定义”。如此简单的概括,也只是因为这个词语本身可以同时兼具动词与名词的特性。为动词时,“定义”象征着人类无穷尽的好奇心与探究欲,也象征着最重要的一点:人类不断前进的,充满了未知的未来;为名词时,“定义”便象征着这个物种以自身为量尺为万事万物所赋予的姓名,以及同样最重要的一点:万事万物之间的关联。或者说——万事万物与人类之间的关联。在科学的领域之中,恐怕再没有任意的一者相比此而言更加的重要。
而这就是针对科学最有力的论证基点。因为在此之上,一切包含于其中的概念,生长于其中的“科学”,都将变得极其简单。再无需如上一般纷繁复杂的论证。
物理,生物,化学,甚至是数学,都能够被完全囊括其中。物理是为“事物的原理”,其表面,或是说其中由人类为之命名并解释原理的形式,可以被归为定义的名词形式。但在我如今的理解而言,物理的高度应当远不止于此。物理的终点应是距离纯粹哲学最为接近的。因为在真正的一切事物存在的尽头,在定义“时间”与“存在”的同时,这一切便成为了哲学,成为了概念,成为了一种无法被定义的“悖论”。而相比之下,生物、化学、数学的目的与存在形式便简单的多。这三者本身都是以下定的“定义”,名词形式。我们为事物赋予数量的概念,产生计数与运算的过程,于是数学作为其中一种联系存在。我们为事物,或说为所谓活物赋予名字并将它们互相连接排列,于是生物作为其中一种联系存在。我们为最微小最不可见的事物以及它们的运动状态、方式下定论,以通过别样的方式呈现其活动模式,于是化学作为其中一种联系存在。而这三者从始至终也从未超出过此类定义的存在形式——寻找其与人类的联系。或者说,这从不是一种目的。因为从来如此,本来如此,这是不可改变的。人类站在绝对主观的立场上赋予一切事物的意义与原理、名字,都与人类有着绝对的联系。因为主观的一切都与其相对主观观测的一方相应。这是必定的,但同时也是一种目的。个体与人类是一切的基础单位,也是哲学的存在基点。“人类向外走的同时,也一直在不断的向内走。”我们对世界的定义越复杂,相对的,人类的本质与我们的存在也就更加清晰的展现在这个族群的眼前。使得人类社会与人性变得越发复杂,或说越发清晰的,不单单是时过境迁,也不是一句人心不古,而是与内部相对的外部正一点点扩张着。所以古话常说,越智慧的同时反而越无知。这毫无疑问,是极为正确的。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定义”上。人类通过感官为事物赋予可被具象化的定义,因为我们被给予了这样的能力与权利。在最基础的感官为精神带来的思维体系与思考的方式之下,人们产生意念,通过意念与一切建立真正的联系,脑中的世界与规则由此成型。但同时,这也是一种绝对的限制。正因为感官的狭隘,使得我们在感受到事物与其存在的同时就被这样的一种存在方式而限制。当一个物体在你的眼前定型时,其本身就失去了某种意义上的可塑性。在物理学与量子物理的领域也曾有过类似的说法:物体只有在被观测的同时在运动或保持其一切的存在形式。而相对的,在未被任意一种规则与主观的方式定义之前,一个事物本身可以不被任何规则任何形状、形态所束缚,一如薛定谔的猫,可以拥有“存在”或“不存在”两种形式,甚至可以是以绝对相悖的状态显现着。“定义”,是一切科学诞生的源头,不论是其动词形式抑或是名词形式,都囊括了这其中的全部价值。“我们定义事物,我们为事物赋予定义。”状态看似不同,实则最终都需归于一处。“我们定义世界的同时,定义自己。”这两者必定同时发生。从某个角度而言,两者都被某种“规则”限制。这种规则更像是一种不可跨越,无法跨域的“界限”。但若是再从另外的某个角度而言,这两者都不曾存在,也永远不会被“界限”限制。
而目前对于人类来说真正的终点无非在于,如若终有一日人类真的能够被“定义”,又有什么独是属于这个种群而又无法被定义的?“疯狂”——完全超脱于规则与一切所知的惯有思想体系之上,无法被束缚与定义的故障自由意念,与“人性”——在主观生命存在的前提之下对个体的生存,利与弊产生动摇以到达基因与精神极限的黑白灰式存在,或许会成为区分任何足以独立思考的精神体与人类之间差异的唯一方式。
——同时也作为一切事物存在的意义,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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