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开篇之前,我立志不偏不倚,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来介绍美国的陪审制度,并避免一切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左右;然而我还是不自觉地滑到了陪审团的拥护者之列。
实际上,随着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多一分了解,我对陪审团的赞誉也就不由自主地增加一分;甚至从单纯的赞扬滑向了坚决的辩护。这,出乎意料。
我以为,任何笔者的文字表达的都是一种非笔者的态度,都来自第一人称。表达立场的文字才能称之为思想,否则便只能是一连串无意义的符号而已。“笔者”,表示的是一种形式上的谦恭,但也有沦为中庸者之流的危险。这是一群主奴辩证法的玩偶,他们靠“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万能公式包打天下。
很庆幸,在众多关于陪审制度的文章中本文并不显得多余;不仅仅是因为其饱含热忱、虔敬和恭谨,还因为它是一本合适的入门读物。
笔者,深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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