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投资那里有很多个不良资产处置项目到我这里,加上昨天在文章中,自己感觉没有把内容写透,因此今天又续写了一篇。
不良资产一般来源于破产重组的公司,这种公司因为欠债过多还不起债,导致自己名下的资产被轮流查封、冻结过多,这种查封、冻结就像一根根绳子一样,绑在公司的身上和优质的资产上,导致最后公司都不能够动弹了。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解开绳子的人,用他的资金把这家公司的债务清偿后,并盘活这家公司的资产,最后用盘活资产变现后赚到的钱,用于偿还自己的投入资金和利润。这个解开绳子的人,一般就是资产管理公司。
当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像我上述所说的,用他的资金借钱给破产重组公司用于清偿债务,而是打包收购破产重组公司的债权(当然,收购债权时,原债权人为了脱手,是需要将债权打折的,一般情况下5折处理),然后成为破产重组公司的最大债权人。
举个例子。破产重组公司的债务为10亿元,分别为银行债务5亿元,信托公司债务3亿元,民间借贷2亿元。因为债务到期无法偿债,因此,公司股权和名下资产(地产公司一般为土地)被查封和冻结了。
为了盘活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出面和银行、信托和民间借贷方谈判,分别以2.5亿、1.5亿和1亿,将银行、信托和民间借贷的债权,打包收购过来,并成为破产重组公司最大的债权人。
当然,这个过程并不像我写得这么云淡风轻,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在这几年的时间里,资产管理公司不断和银行、信托和民间借贷方(如果民间借贷方有数百个甚至成千上万个,则难度会相当大)谈判,进行债权重组(主要是债权打折)并达成一致。
资产管理公司和破产重组公司谈判达成一致,并成为破产重组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后,往往会对债权进行展期,以便给破产重组公司机会以盘活资产并清偿债务。
这里,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破产重组公司的债权是打了折的,比如,10亿的债权,5亿买过来,但是,破产重组公司盘活资产后,是需要偿还10亿(九折为9亿)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这是资产管理公司的第一道收益。
在资产管理公司给破产重组公司机会(一般为三年),但破产重组公司仍无法盘活资产并偿还债务后,则资产管理公司会申请法院拍卖资产。
上述是中规中矩的不良资产处置项目的程序。
不良资产处置另外一种升级版的模式就是昨天我文章中的模式,即资产管理公司和另一家公司成立合伙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出资90%(根据谈判而定),另一家公司出资10%,用于整体收购破产重组公司的债权。
这种操作思路跟上述中规中矩的不良资产处置项目的操作思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另外一家公司要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本息进行担保,在不良资产处置无法变现的情况下,另外一家公司要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本息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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