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公会推出了一篇名为《人们为什么恐惧大企业》的文章,探讨三个问题:人们为何对大企业素有不满?这种印象靠谱吗?企业能否做到大而美?
文章开篇引用了一段名言:
如果我们无法忍受一个拥有政治权力的君主,我们应当同样也不能忍受一个完全控制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销售的商业巨头。我们不会屈服于一个专制君主,也不会屈服于一个能够在贸易中固定价格、排除竞争的独裁统治者。
这是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谢尔曼于 1890 年在国会为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所做的辩护词。法案最终以众议院 242 比 0、参议院 51 比 1 的绝对优势获准通过,当时大企业的形象可见一斑。
作者胡斯真正想讨论的只是这种已经达到垄断市场地位的大企业吗?踩这个点发这篇文章,我贸然揣测,他真正想讨论的会不会只是普通的大企业,或者只是富人?讨论的也不只是恐惧,还包括愤恨?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阐述美国的企业是怎样逐渐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好公关,助力私有制神圣性塑造的。果然,文章也谈到了企业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慈善与公益行为,回顾了企业慈善行为合法化的过程。但是,这些内容并不是文章的重点。
在 19 世纪和 20 世纪前半期,人们崇尚勤勉致富,认为企业就应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慈善会侵蚀企业资源,损害企业利润。除了观念,当时的法律也限制了企业慈善活动的权限。1881 年, 美国一家铁路公司就因资助慈善活动而遭股东状告公司越权,最后法庭判公司败诉,此司法先例持续多年之后才被推翻。
文章以大篇幅论证大企业的作用,比如提高生产力、降低产品价格,或者干脆就是强调合法经营,斥责批评大企业的记者是泼粪记者,无视很多大企业确实是道德败坏、剥削工人、榨取消费者利益、官商勾结的。文章还以微软案为例,认为垄断问题应靠市场本身的创新所解决。的确,随着以苹果的 iOS 系统和谷歌的安卓系统为代表的移动计算的崛起,微软长达十几年操作系统的领先优势不再。作者甚至很同情大企业。
表面风光的大企业背后是片刻不停的焦虑,辛苦赢来的优势可能转瞬即逝。
大象公会的文章向来以事实为依据,擅于引经据典,理性客观而且不乏幽默,然而这一篇有些像软文了。
反垄断法并非是只是一味地仇恨企业的大,对于那些适合自然垄断的大企业它也是网开一面的。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只要对微软的历史稍有了解,就知道它的历史并不那么好看。曾经,微软像一个老虎——而且是聪明的老虎,在计算机领域横行天下,它始终把维护自身霸权置于最高地位,甚至见不得一点威胁,对任何可疑的火苗都坚决扑灭。所以,微软恐怕真不是值得同情的对象。
最重要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度,人们恐惧或者说仇恨的,并不仅仅是达到垄断地位的大企业,而是无差别的大企业。要研究中国大企业的地位,单拿美国样本来说事显得太肤浅了。官商关系和官民关系的纠结,自从中国出现大商人就开始了,秦汉、明初、清末的几个商界大佬的故事至今盛传不衰。中国的百姓喜欢评价一个商人富裕为富可敌国,而中国的商人最怕的就是被人说自己富可敌国。
因为一篇辟谣文章的热传,我对那个谣言产生了兴趣,然而并搜不到,我很乖地就放弃了搜索的努力。这篇文章恰巧提到了辟谣文章里的当事人企业,说:
2012 年,海航集团就曾重奖见义勇为、制服劫机歹徒的机组人员。虽然巨额的鼓励一度受到非议,但这也体现了企业对善举的坚定支持。
那么,一定是凑巧了,只能是凑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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