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
托马斯是哲学和神学的双学士,并且是比较宗教学的硕士,他一直想通过禅修搞清楚人生的意义。于是,毕业之后,迫于生计,他曾从事过各种工作。在韩国一个小城市里当过英语教师,为了追求,穿行过中国,在南非待过一段时间,最后又跑到伦敦做个数据录入员。在形形色色的辗转漂泊间,他依然小心呵护着“佛学才是自己人生意义的关键所在”的信念。
在伦敦,他偶然发现了一座禅山寺,然后出家了。从此禅修打坐,在卡茨基尔山湿冷的郊野里,他参禅,辩公案。后来,他参透了“无”字公案,似乎找到了禅僧的人生意义,激情高昂。然而,他并没有感受到幻想中的那种纯净的平和与幸福。
在一个周日的下午,在寺外一片橡树林里,托马斯意识到了这些,“现实就是,什么都没改变。我还是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还是同样的不安和忧虑。那是一个周日下午,我突然悟出了这点,然后便哭了起来。”
勇气让他去追逐了自己的激情,可并没有通往幸福。这条路不好走,都要让所有人自问“我的人生应当怎样度过?”
生活到底是要追随内心还是现实点找个工作安身立命?这几乎是每个人一生都会经历的焦虑。乔布斯在2005年一场面向斯坦福大学毕业生的演讲中谈到:
“你需要找到你所爱的东西......成就大事的唯一方法就是热爱自己所做的事。如果你还没找到,那么继续找,不要停下来。”
演讲结束时,全场起立鼓掌。
全世界有亿万年轻人把乔布斯的话视作人生箴言——你要做你所爱之事,才能成就伟大。可乔布斯是什么时候确定了自己的热爱了呢?起初,乔布斯对商业和电子并没有兴趣,而是喜欢研究西方历史和舞蹈,又跑去印度学习禅修,那时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大学生。没有什么改变世界的初心未泯,没有什么传奇人物的天生注定。
没有证据表明,乔布斯是先有着“我要在科技界创立一家改变世界的公司”的激情才有了后来的苹果,而是先干着一份拼装电脑的营生,然后干着干着就越来越擅长并喜欢上了。
耶鲁大学组织行为学教授艾米.瑞斯奈斯基曾做过一个研究:人们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她发现,最快乐、最有激情的员工并不是那些将激情化为工作的人,而是那些做得足够久从而擅长于自己所做事情的人。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如果有了多年的经验,你就会在自己的事情上更加出色,有更高效的产出,也就更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这个难免会令那些预先假设只要去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会更快乐、充满激情的人们感到失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大部分人并不适用,喜欢吃并不能保证你可以成为米其林餐厅的品鉴师,很可能只是一个胖子。年轻时以为的兴趣很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也许偶然,你越来越擅长了某种技能或工作,并得到了他人的认可,在自证预言的循环中,你逐渐爱上了它,因为擅长才热爱,是大部分人的现实。
在认识到这之前,大部分人以为有一种“正确”的职业在某处等着他们,他们左顾右盼,正等着那个时刻来临,天赐使命,命中注定。
由于抱着这种渴盼,心在别处,当以这样的“激情”思维进入职场时,分配到了那些烦人的任务,或是在公司官僚体系中遇到了挫折,你就会应付不过来,感到厌烦,你的职业满意度也自然不会高。
一直追问“我是谁?”及“我真正热爱什么”,基本上没有确定的答案。如果你花费太多时间纠结于自己是不是找到了真正的使命,那么这个问题将会一直没有答案,而你同时会发现自己已经失业了。
所以现实就是,无论你当下在做的事情是否与你的内心激情或人生使命匹配,不论干什么你都要尽量做好。你要强迫自己去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强迫自己提升技能。你上了一所不喜欢的大学,一个不喜欢的专业,一份不喜欢的工作,你仍然要努力做好它,不是为了说明你喜欢它,而是证明你有能力做好任何事情。不管以什么为职业,你都要像个真正的匠人那样对待自己的工作。
你要有工匠精神,它要求你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不要去担心工作是不是“刚好合适”,而是要俯下身子、努力让自己真正优秀起来。它主张没人欠你一份好工作,你要自己去努力争取,而且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
我并没有鼓吹任何工作都是值得做的,或者说不能辞职,只是当我们在遥望星空时,也要脚踏实地积累好职场资本。技能胜过激情,以为只要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并感到快乐,这是痴人妄想。
丹尼尔.平克在《驱动力》一书中,曾介绍,经过调查表明,一份工作是否得到员工们的喜欢并不取决于其多么匹配他们的兴趣,它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
自主力:感觉自己对生活拥有控制力,并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重要的。
胜任:感觉自己擅长于自己所做的。
归属:感觉自己能与他人建立联系。
也就是说,如果职场不符合这些,你可以选择辞职。只是无论当下是不是你的激情所在,你都应该以工匠精神来做好每一件事,以此来确保自己可以从每一次经历中尽可能多地获取职场资本。
回到文章开头的故事,10年之后,托马斯正在德国工作,管理着一套运营百亿投资资产的数据系统。告别了当初不切实际的寺庙生活,他在现实中重拾了自我,喝着咖啡,正自信地谈论着充实的人间工作。
参考卡尔.纽波特《优秀到不能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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