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和1317的故事

作者: 爱吃故事的怪兽 | 来源:发表于2020-04-18 22:35 被阅读0次

    1314和1317这两组数字对于我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这并不是无病呻吟纯粹从网络上抄来的数字,也并不只是挂着空荡荡的“一生一世,一生一起”的口号,它们对于我来说承载着整个高中生活的青春记忆,里面有血有肉,有哭有笑,也有争吵和拥抱。

    1314代表着13级14班,这是高一时文理科分班前我所在的班级。很奇怪,有时候对某些东西某些人第一眼便会生出莫名的喜欢

    在还没有互相知道彼此的名字的情况下,我就被那个抱着篮球笑得一脸灿烂的女孩吸引了。她很爽快,或许是见我看着篮球眼里冒着光,便径直拉着我的手,说道:“走!打篮球去!”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一段以篮球为起点的友谊之旅。我至今想不明白她是天生自来熟,还是我从走进她生命的那一刻开始就是特别的,当然,这个问题我并没有向她求证过,也许她都忘了。

    她姓杨,我常叫她阿婷,她是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还带得有些江湖气的爽快,因为性格的合拍我们很快就粘在了一块。

    在早晨一起趴在桌子上睡个回笼觉,在中午手牵着手以百米奔跑的速度冲向食堂,在下午要么去食堂要么去校门口的那家小店慢慢悠悠地等着热气腾腾的砂锅羊肉粉,晚上下了晚自习或许还要外出吃两串面筋才能满足。她对我很好,好到把自己碗里的肉都给我,好到我鞋带散了会蹲下帮我系上,好到谁说我一句不好她就和谁急。

    我以为她会一直这样,但另一个人出现了,一个有酒窝十分幽默的男孩,他也是我们班的,两个人的世界成了三个人的世界。我是最小的一个,开始并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又多了一个人宠我。我们一起吃饭打篮球爬山压马路看夕阳,时光很美好,男孩为我们三个买了一模一样的头巾,一人一条,然后在周六的教室里戴上对着阿婷带来的小镜子臭美。我曾经因一次打乒乓球玩嗨了,将那条整日带在身边的头巾弄丢了,着急得大晚上又去操场上寻找。那条头巾到现在还放在我家的抽屉里,已经起球蒙了灰尘,紫色是非常夸张张扬的颜色,说实话看着有些丑,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么在乎。

    也不知道这个故事算不算得上狗血,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而且还是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这件事的。那晚晚自习课间,我看着靠在栏杆上的男孩,篮球操场的灯打在他柔软的发,他微微侧过脸来,又露出了好看的酒窝。我走过去靠在栏杆上,站在他的旁边,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语气的淡然和神情的冷静都让我自己感到惊讶,我只是看着那灯光洒在球场的描绘不上具体形状的影子,问:“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他倒是有些惊讶于我问出的这句话,随即笑了,那笑里有些难掩的兴奋和激动,我知道,他沉浸在幸福里。他问:“你知道了,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刚。”我这样回答,说实话没什么太大的情绪起伏,只是有些不明白我不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吗?为什么要瞒着我?

    三个人的世界变成了两个人的世界,只不过退场的人是我。

    朋友和情侣始终是不一样的,在此之前我对两个人没什么分别也没什么顾忌,但此后我便要时时注意分寸,之前因为感情太好而肆意的那些行为都要收敛。后来,我们依旧是朋友。

    他们分了又合,合了又分。但是不变的是他们对待我如往常,一起吃饭时女孩依旧会把我喜欢的夹给我,鞋带散了她依旧会蹲下来帮我系上。我趴在桌上睡懒觉时,男孩依旧会揉揉我的头发,我过生日时,也曾冒着风雨骑两个小时的单车为我送生日蛋糕。

    这些情意似乎没变,似乎又变了。分别单独和其中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很好,但只要是三个人聚在一处我就觉得浑身别扭。

    后来的后来,我去了1317班读文科,女孩去了1320班也是文科班,我是陪着她选择的文科,但是没能如愿分在一个班级。而那个男孩留在了原班级1314,他选的是理科。

    备战高考的日子,就是为自己画一个地牢修炼等待重生的那一刻,所以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高考结束申请资助时我在走廊里排队时遇见了那个女孩,她站在我身后替我理了理衣领,还是那么细心,她有些难过和失落,“英,我发现你有了‘媳妇’后就把我忘了。”

    她口中的“媳妇”是我对同寝室里的一个女孩的爱称。我心里明白她吃醋了,可是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安慰她,反而苍凉地说了一句,“朋友就是这样,联系时间少了谁都会离谁越来越远的。”

    她耷拉着脑袋没再说一句话。当时我就有些后悔了,可是话已经说出了口,没有办法挽回。再后来她也给我打过电话,发过消息。

    有一次她很难过,失恋了,当然这个男朋友不再是那个男孩,电话这头的我没有办法拍拍她的背也没有办法拥抱她,只能静静地听着她边哭边诉说委屈,然后自己也陪着默默流泪,听见我的声音沙哑,她最后还是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人陪哭而感到高兴。

    而那个男孩在正式和校园告别之际,我们只能匆匆打了声招呼,连一个拥抱都没来得及。当然,后来也曾有一次偶遇,可是那时我正背着东西,提着两个袋子,很狼狈,我们自然也没能补上这个拥抱。

    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女孩和男孩。

    在1317班时我遇见了此生最放荡不羁、最有小混混气质的男孩。剔着短寸头,一件洗得发薄发白的白蓝相间的条纹衫套在精瘦的身上,空荡荡的,再加上那一张不苟言笑的黑脸,活像刚从牢里放出来的。

    他叫W,看起来很凶很不好惹,大部分人对他的第一印象都是这样。室友每每说起来都啧啧摇头,可我不怕他。

    他开始坐在我的斜后面,弯腰捡笔的时候两人无意中对视了一下,然后像是赌气一般开始比谁能对视的时间长,就这样一直定定地盯着对方看,惹得其他人过来围观。他终是败下阵来,移开视线,对旁边站着看热闹的男生说:“嚯,看得我眼睛酸。”

    然后冲我比了一个大拇指。我笑了笑,转身继续做题。

    好似有了这种莫名其妙的默契,我们开始结下了奇怪的友谊。他的历史很好,是历史课代表,这种流氓气能够镇住班上那些调皮捣蛋的男生,所以他站在台上讲解历史卷子的时候是全班男生最乖的时候。

    我喜欢请教他历史问题,他喜欢让我教他解答数学题。我们喜欢扳手劲也喜欢一起打篮球喜欢聊《十宗罪》和《百年孤独》,也常常在运动会上站在一起为同学加油呐喊。他喜欢晚自习最后走,我特意看书直到他起身的那一刻,一起走到女生宿舍,他会扬起手朝我挥一挥,然后说“再见”。我同样回以他再见,我很喜欢这两个字,因为这意味着明天我们会再相见。

    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后门那一排,在夏日炎热时将后门打开,摊在椅子上享受从走廊里吹来的风和阳光洒在课桌上的温暖。他每次路过总要伸手扣着我的脑袋使劲揉一揉,我微微侧脸就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烟草味。

    我一直都知道他抽烟,脾气急躁。我们能看见彼此之间的优点和缺点,但从没有干涉和改变对方,只会帮助和鼓励。他会在我受伤的时候送我去校医院,会在神经兮兮练劈叉的时候让我后退给他借一下肩膀,会俯身贴耳认真听我讲话。我会赞赏他的历史和政治讲解,会鼓励他参加征文比赛,也会听他讲他和前女友的故事。

    在一起久了有时候很容易发生错觉,但我们不是情侣,这段情义一直到毕业的那天随着漫漫时光消散。我常常梦见他,有人说经常梦见一个人意味着那个人在渐渐地将你遗忘,也许是的,但我一直记得他,也记得和他相处时的感受。

    1314和1317已经离我很远了,高中生活已经远去,可我还是想依在栏杆上看一看那大朵大朵被夕阳染红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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