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流浪吧

作者: 珅哥forever | 来源:发表于2020-04-25 12:37 被阅读0次

    开学复课的第一个礼拜,我总算忙里偷闲地看完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其时正是晚上七八点的样子,同事们早已都走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坐在办公室里。一抬头,窗外已是一片星辰大海,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静默。星空下的沿江大道上,车水马龙逡巡流转。那每一点点微小的星光,都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前方。

    前方,前方,前方又是哪里呢?

    三毛的大名我早已听过。还在中学时代的时候,很多女生都会抱着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或者《梦里花落知多少》在啃,一边流泪一边啧啧称叹:这真是一位奇女子。可我直到大学都对三毛的作品毫无感觉,我不想流浪,流浪多累啊。那时候很多人都将其奉为文青的圭臬。可我打心眼里讨厌文青。所谓文青,不过故作清高,惺惺作态,实则孟浪不经,女混混而已。况且撒哈拉沙漠真的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也有可能我就像《本杰明·巴顿奇事》中的主人公,心智是逆生长的。中学时代的我故作老成,所以特不喜欢村上春树还有三毛这些文青们推崇备至的作家,而整天耽溺于清末谴责小说、唐宋传奇之类的古典文学之中。可是现在工作了,却觉得自己的心态年轻了,反而时常会翻开一些所谓的小清新的文字。生活已经足够厚重了,我不像再从书中寻找厚重。就这样我在开学的前几天翻开了《撒哈拉的故事》,可是开学复课杂事烦冗,我便看看停停,总算在今晚完成了最后一个章节的阅读。

    从最开始的不以为然甚至不屑一顾到最后的感动不已,我承认这本书确实有很多摄人的地方。读《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等篇章的时候,我对三毛是有些看扁的。就这样的文笔,这样的流水账,也能称得上是小说?可是读着读着,我越来越手不释卷了,甚至在午休的时候还会掏出kindle看上几页。这真的是一本挺有魔力的书,我感觉自己也置身于撒哈拉沙漠之中,身边是漫天的风沙在嘶吼狂啸,眼前是各种奇风异俗一次次刷新我的认知。我为姑卡的出嫁而叹息,为哑奴的谦卑而心疼,为沙伊达的遭遇而流泪……这是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我很感谢三毛能够让我们看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我们总是生活在狭小世界的一隅,因为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苦恼不已。闲暇之余,我们会刷抖音、刷知乎、刷微博,看人间百态精彩纷呈。有人劈腿有人扯证,有人高升有人跳楼。可是这一切似乎与我们无关,因为这些都离我们太远了。可是有一天我们看到那个本该和自己一样像一个陀螺般被生活抽打得转个不停的人,却浪迹于世界的另一端,我们的心里便五味杂陈了。习惯性地点赞之余还不忘感叹一句:真羡慕说走就走的人。可是羡慕归羡慕,世界这么大,我们真的敢去看看吗?不敢,因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不是诗和远方的田野吗?醒醒,房贷还完了吗,车贷还完了吗,花呗还完了吗?

    还不完的生活,还不完的苟且。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身体不能,可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正如《撒哈拉的故事》中的那个哑奴打着手语说道,我的身体虽然不能自由,可是我的心灵却像小鸟一样在飞翔。身体和心灵,总得有一个在路上。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时候,通过阅读别人的作品从而感受另外一种生活的可能性,这不也是一种精神的自由吗?

    之前很难以理解为什么三毛会去这样一个不毛之地受苦,看了书才知道三毛的脑海里永远有一种心心念念的呼唤,那就是沙漠的呼唤,是这世界最原始的呼唤。所以三毛才会对撒哈拉沙漠如此一往情深。年少的时候总觉得三毛这样的人其实是很不可取的。父母在,不远游。为何要让自己的家人牵肠挂肚呢?可是有一种鸟,它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为了保持自己的羽毛不被吹乱,它只能选择逆风而行,这就是天堂鸟。三毛便是这样一种天堂鸟,只有在旅途中她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花永远鲜艳。所以她不能停,她只能流浪啊流浪。经过不停的流浪,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故乡——那就是撒哈拉沙漠。在这一望无际的旷野荒原里,她才能尽情地燃烧自己的生命,这就够了。

    无谓世俗,无谓生死,无谓甘苦,无谓贵贱,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精神故乡。有些人喜欢温柔似水的江南,有些人喜欢黄沙瀚海的大漠,有些人喜欢淡泊静谧的田园,有些人喜欢隐逸深幽的山林。可是大部分人,也只是想想而已。很少能有人像三毛一样,如此执着自己的精神家园,竟能抛弃一切世俗所看重的东西来捍卫它,这就不禁让我们这些凡人汗颜了。也正因为如此,三毛才能成为三毛。而我们这些人所谓的精神故乡,只有在梦里才有吧。

    我敬佩三毛,她是真正的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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