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么多年书,有硬着头皮啃过大部头巨著,有打发闲时翻过街边杂志,有跟风追星看过畅销小说,也有追随经典研读人文伦常。这些琳琅满目、千姿百态的书籍从我的生命中来了又走,有的会留下些许绝妙好词,让我自己在某个写文章的抓耳挠腮的瞬间灵光乍现;有的会烙下若干经典名句,让人在恰当的时景恍如隔世;而有的,却非一词一句所能形容,甚至在合上书后,你记不得有哪个拍案好词,有哪句妙语连珠,有哪个观点醍醐灌顶,或有哪段描写耳目一新,但是,却流连忘返,难以忘怀。
我读过这样的书,我把这样的作家称为“会讲故事的人”。在我狭小的“交往空间”里,这样会讲故事的人一共有三个:
第一个,是大作家,斯蒂芬・金。
毫不讳言,他是我的偶像,是我想要成为的那样的作家。记不得是谁说的,一本好书应当像一个老朋友,可以和你交谈,可以和你倾心。这是我想起斯蒂芬・金时,认为可以用来形容他的书最贴切的话语。
我曾无数次提起笔,想要写一本像他那样风格的书,做一个像他那样会讲故事的人。每一次翻开他的书,他的文字都会像山间的小溪一样平滑流畅,直入心田。每一个字都画面感十足,仿佛直接看到的就是电影一样。可是,我又无数次的搁下笔,一来本是想要再读读他的文字找找感觉,却陷进他的故事无法自拔;二来是越读便越觉得自己成不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这真是个让人扼腕的事实,有些目标踮起脚是可以够得着的,有些却只能顶礼膜拜、远远瞻仰。
第二个,是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
看到他的第一本书,正是这本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一年——2006年。当时的我在太原参加初任培训,在山西财经大学里的一间小书屋里发现了这本书——《我的名字叫红》。吸引我的不是腰封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个响亮的名号,而是它的推介语——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这真是一本好书。事实证明,为了打发闲时不经意选购的书籍,往往有着不期而遇的惊喜。这样的选择应该是一种心有灵犀的印证,你选了它,而它正好在等你。在我之后多次的“随手翻阅”的经历中,都有这样的例证。
因为这本书,使我有了了解这个作者的兴趣,并随之读了他更多的作品。读他的故事,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是《一千零一夜》,是我儿时看过的童话书的记忆,神奇而美丽。每一次我都忍不住的感慨,难怪他们会有《一千零一夜》这样的作品,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会讲故事的人吧。
第三个,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
相信他的大作无需赘述——《追风筝的人》,这是我这10年来读过的最刻骨铭心的书籍。读过三次,哭过三次,文字的美丽让电影相形失色。因为这本书,我成了胡赛尼的忠实粉丝,把他为数不多却部部经典的三本书统统收入囊中。
就如同奥尔罕・帕慕克的故事一样,胡赛尼的作品也是满满的忧伤,前者是灵魂里的忧郁,后者是生活的创伤。这种伤感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不需煽情造作,不需夸大描述,如清晨的迷雾一般,淡淡弥散。
我想这是故事的魅力,更是讲故事的人的魅力。生活的真知灼见从来不是从驾着五彩祥云的真理中翻卷而来,一个大道理扣不开的心门,一个小故事也许就会换来促膝谈心。而我,愿做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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