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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一男子被拘留、还感谢孝义交警?

孝义一男子被拘留、还感谢孝义交警?

作者: 微孝义 | 来源:发表于2018-11-22 22:35 被阅读0次

    2018年11月15日下午16时许,西辛庄中队民警在梧西线30公里左右(西辛庄镇槐树沟村口)查获一名未知身份且自称姜*的男子酒后驾驶一辆银色众泰小轿车(车牌号为晋JG7*06),遂即将该男子带回中队进行网上核查身份。

    根据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中队民警查到该男子所提供户口已被死亡注销。在西辛庄中队民警的多次询问下,该男子始终死咬这个被死亡注销的户口就是其的真实身份。后来在中队民警联系孝义市公安刑侦、技术多方查询后得知了该户口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并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最终才证实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原来,该男子名叫姜*(身份证号码为230506*429001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人),1999年时因父亲去世,经多方流浪最终在孝义市西辛庄镇安家至今与家里人早已失联多年。只模糊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其他都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线索,对于现在家里的情况更是一无所知。

    由于姜*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不详且无当事人照片,案件无法正常运转,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中队民警在研究讨论后决定兵分两路,一组民警负责采血取证,另一组民警负责联系市公安刑侦、技术、法制等相关部门研究如何立案调查。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得知姜*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7.82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面,经过中队民警的不懈努力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派出所的同志大力配合下,确定了姜*所提供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中队民警当机立断,立即对姜*展开调查。

    最终姜*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被处以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虽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但姜*依旧眼噙泪水握住办案民警的手久久不能松开:"没有这次事情,就不会找回自己的母亲,不会找回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是你们让我从"死亡"中又重获新生。有了身份证号码,我干什么都方便的多了,虽然拘留十五天,罚款三千元,但我觉得值!感谢你们,感谢孝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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