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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终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逢,以爱情的名义

我想,终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逢,以爱情的名义

作者: 离歌笑ZZQ | 来源:发表于2016-08-01 22:02 被阅读93次

    我们认识快有八年了,八年,让我在岁月长河中慢慢沉淀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用了足够多的时间,去爱和陪伴。

    离歌笑~Ame

    那年,我以复读生的身份踏进了乡里的一所中学,土头土脑的我,难免总不惹人喜欢,来自农村,在同学眼里,她们一般会称去我们那儿叫“下乡”。

    我年龄相比其他同学稍大,所以身体发育也快了许多,当别人的身体还柔弱得像一根牙签的时候,我盯着自己早已凸起的胸部暗自发愁,那时候的我,连内衣的存在都不知道,以至于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同学在宿舍悄悄告诉我说:“你看,你不穿内衣,胸都下垂了,以后可不好找对象。”我傻傻的看着她,再看看自己前边高高凸起的两团“肉包子”,真心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我那时候已经十四岁了,身体的明显变化让我总以为它会给我带来鄙夷的眼光和旁人的嘲笑。

    从那时开始,我便开始自卑,班上稍稍调皮一些的小男生又就总会欺负我,我开始把所有的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因为我遇到了几位好老师,我只有取得好成绩,才会受到老师的关注,因为只有得到了老师的关注,才会远离那些调皮捣蛋,整天嬉皮笑脸,见谁调戏谁的小男生。

    离歌笑~Ame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的重逢。

    开学一个周后,我从第一小组的前边搬到了最后一桌,因为我后面的同学跟老师反应说我太高,挡着了他看黑板的视线,然后我没有任何反抗的抱了书本,自觉的坐到了最后一桌靠垃圾桶的位置,一张双人课桌,懒懒散散的趴着一个黑黝黝的小少年,一个名字很好听,会读英文单词的小男生。

    离歌笑~Ame

    他会偶尔和我说话,虽是有一句无一句,我们一起写作业,一起谈论学习。

    我一笔一划的挥动着指尖的粉笔头,在黑板上写下一串又一串的数字,哄闹声中,还有老师嘶哑的训斥声,教室最后一排角落里传来“beautiful girl ! ”的声音,刺透后背,直接传到了心房。我知道那声音是对着我的背影说的,我知道!就算教室里所有的同学都没听清,只是我装做坦然的走回座位,不敢再去看他一眼。

    下课铃声响后,一人一瓶娃哈哈的矿泉水,同时拧开瓶盖,同时将水灌进口里,然后一前一后趴在课桌上,一人一头,安静的睡去,他是认真的,可我,只是想和他一样而已。

    他会在炎炎夏日的晚自习,一边脱外套,一边安静的坐到我身边,然后站起身来,我只能感觉到,一阵清凉的风在我的头顶盘旋,因为身后是垃圾堆,蚊子特别多,他驱走了蚊虫,带走了炎热,也带走了那个夏天。

    我装着极其认真的写着自己的作业,眼睛看笔下的数字,却用着心在看他。

    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少年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尽管我连他的样子都没有看清。

    离歌笑~Ame

    他会打篮球,穿一身宽大的运动外套,顶着一头稀薄的碎发在操场上挥洒汗水,跑得大汗淋漓,脚下灰白的水泥地,脚步移动间,扬起粒粒灰色的尘土,让我的喜欢,一齐低到了尘埃。

    我偶尔会去操场下的那个厕所走一遭,不仅仅是因为离我们教学楼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在来回的路上,偷偷的看他一眼。

    我想掏出藏在宽大校服袋子里早已捏得皱巴巴的几块人民币,去小卖部买上一瓶哇哈哈的矿泉水,或者一杯小小的藏在冰柜底部散发着凉爽冷气的饮料,然后递到他手中,微笑着问一句,你什么星座的?他也会偶尔朝我的方向看上一眼,我只得慌忙的躲闪他的视线,不知所措的匆匆离去。

    后来我才发现,我藏在心底的对他的喜欢,渐渐明了。

    后来男生们都传言,说他喜欢我,那时候的我自卑到不敢抬头,也还理不清男女之间的那些喜欢,因为老师告诉我们早恋是不对的,比如,我每次周末放学回家,老爸老妈都会告诉我,在路上遇见陌生人不要对他笑,不能一副轻浮的样子,等等之类。不管什么原因,影响学习也好,影响健康成长也好,就是要告诉你,那是大忌悔。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长相平凡,家境不好,长得灰头土脸的毛丫头,我想,没有人会喜欢我,这是我唯一能确定的事情。

    那时候的我并不懂什么是喜欢,也许懂,只是羞于开口,和谈论。但作为十一二岁初中生的她们似乎比十四岁的我更懂得什么是爱情。

    班上的男生早熟,会早恋,一条宽大的牛仔裤配上一双泥泞的拖鞋,都会觉得帅气十足,课桌下放了一杯半截塑料瓶子装的水,课上乘老师不注意,用手沾一把,往碎发上抹,这样就很帅了。

    抽烟、赌博、打架…………一切老师家长不让做的事情,都会做,眼里出了名的调皮捣蛋,干尽伤天害理,严重到哪种地步呢?半夜逃寝,从宿舍二楼直接跳下去,就为了去偷人家地里的水果,或是跑到只有唯一一台电脑的“网吧”里,轮番排队上网聊Q,打游戏。

    老师会气急之下抽起地上的凳子就要往身上砸的冲动,当时我不懂什么是上网,好似在老师的尊尊教诲中,男生干下的这些坏事比遥不可及的杀人放火还严重,上网就像蜘蛛结的网一样吗?我这样想着。

    我只能远离那些老师口中的洪水猛兽,还有尽量远离他们眼里的坏学生,因为我是好女孩儿,好学生,我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

    我喜欢你就像你喜欢她一样。

    偶尔也会有班上男生讨论他们觉得哪个女孩子长得漂亮,然后互相帮忙嬉闹着去追。在女生宿舍里,也会经常听到女生们讨论自己喜欢班上哪个男生,会说他打球的时候有多帅,抽烟的样子有多迷人。

    好像这些事情都与我无关,也与我无缘,后来我听说他谈恋爱了,女主是我们班的一个漂亮女孩儿,哪里都比我优秀,家境好,人好,长得也好,我心里一阵失落,好像突然少了些什么?而后,我渐渐将那份刚刚萌芽的爱情扼杀在了摇篮里。


    我可以锁住日记本,却锁不住我的心,我可以锁住我的心,却锁不住爱和忧伤,我可以锁住爱和忧伤,却锁不住追随你的目光,多年以后,我可以云淡风轻,微笑着与你握手,再轻轻道别,而那个,那个未及出口的字,你永远不会知道!他被深深埋在了时光河底,还未恋爱,就已失恋。”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会喜欢。

    那时候我坚信一句话,“人丑就要多读书。”这成了我的至理名言,我依旧和他说话,后来才发现,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只是他一直喜欢那个女孩儿,我帮着他说好话,替她们传信,牵红线,只要是他喜欢的,我都会尽力而为的去帮他。

    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我到哪儿去找的鼓励男女双方的情话,并不懂爱情的我讲了长篇的爱情论,洋洋洒洒写成小纸条,说给他听,目的只是想告诉他,喜欢一个姑娘就不要放弃,他突然有一天凑到我耳边告诉我说:“你真像一个情圣呢?”黑黝黝的脸颊在隔面迎来他暖暖的气息之后,渐渐绯红。

    后来他把我叫到篮球场旁的医务室门口,那里是一个小庭院,细软的风,几树茂盛的叶子和藤蔓在头顶飘来荡去,还有几朵不知名的花儿,透过阳光,落下斑驳的树影儿,一如他那张阳光的脸庞,还有一个男孩儿,我们互相报了年龄,终于,我成了他的妹妹。

    我犹豫着答应了,如果偏要问我为什么要同意,那么,我只能回答说:“我为什么不呢?”

    这个身份真好,以亲人的名义。

    有一天他将一个塑料的小娃娃递到我的手里,小小的被我揣在手心里,刚好能用拳头握住,他说让我帮忙给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儿,转过身踌躇了会儿,“如果她不要,那就给你吧!”我将娃娃给了那个女孩儿,只是她没有要,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说了好多话,可她还是没接,最后我生气了,一把丢到她的怀里,娃娃从她的身上一直滚到了堆满杂物的床底。

    因为你快乐我也会快乐,我只要默默地看着就好。

    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正火得热烈,是胡歌和刘亦菲饰演的《仙剑一》,我似乎也了解了些许爱情的存在,这部电视剧里,女二号总是守护在身边,陪伴他走过岁月青葱,心里也很渴望那些美丽的爱情,可我不知道那是爱情,我只知道,它确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我想,我应该是林月如,她是一个默默喜欢李逍遥的富家千金,她的爱坦率而不做作,真挚而不耍心机,她爱得明明白白,让人心疼,明明是第三者,却是最讨人疼爱的第三者。但我知道我不是林月如。

    或许一个转身的力气,却要花掉一生的勇气。

    里面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空荡的街景

    想找个人放感情

    做这种决定

    是寂寞与我为邻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进行

    脚步从来不会因为我而停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

    我却不能留姓名……

                                              ———— 一直很安静


    似乎漂亮的姑娘总有人追,永远都不会孤独。

    毕竟那时的我们还小,这样的单方面付出的感情又能维持多久?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他就换了恋爱对象,同样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那时我似乎才知道,漂亮的女生总是有人追,永远都不会孤独。

    我依旧做着同样的事情,每天看书,写作文,背单词,那时候每天早上凌晨五点就起来背英文单词,书的最后几页纸黑乎乎的成了“烂油渣”。而后来换来的结果是,单词倒是记住了不少,只是方法不对,学习起来费力却收获颇少,视力一下子从两百度直升四百,只得上课顶着个厚厚的大眼镜,平常走路还得眯着眼睛看人。

    等到初二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直线下滑,数学成绩连及格线都达不到,尽管用尽方法,依旧没能改变现状,每次考完数学,老师连夜改卷子,我们就守着等结果,然后一个人默默的走上四楼的楼道围栏边,伤心的抹眼泪,不过还好,语文卷子上的分数为我撑起了半边天,做事规规矩矩,从不惹祸的我,依旧还是老师眼里的模范好学生。

    他渐渐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好似变得不是很重要了,好似变坏了,开始打架,抽烟,逃课,每次都会被老师揪着头发走进教室站在门边,那一刻,我不想去看他,因为心里有些失望和难受,毕竟,他有了自己的生活,身边有了一个漂亮的小女朋友,每日上课都传纸条,也是班上公认的恩爱情侣,两个没有了交集的人,自然也疏远了很多

    直到有一天,我急匆匆的回到宿舍,将柜子里的那个塑料娃娃狠狠的丢到了楼下小路边的草丛里,连落在了哪儿,我都没想看清,我只知道,我不稀罕,我是一个有志气的人。

    从来不需要想起,却永远也不会忘记。

    转眼时光匆匆,那间小小的承载着太多回忆的教室,从此再也没能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桌箱里黑色签字笔写下的密语,一刀刀划过的岁月的痕迹,那股淡淡的被水冲洗过带着鱼腥味儿的地板,那早已褪色泛白的我曾画过的板报,和我的一个转身,正碰上你的温柔的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中考过后,有人欢喜,有人忧,一部分同学考上了县里市里的高中,一部分上了中职,剩下的留级的留级,辍学的辍学,将我们四处打散了开来,我并不觉得有些什么难过或是不舍,毕竟那时还小,不管是友情还是夭折在摇篮里的爱情。

    我想,我们应该永远都不会再见了吧!这应该就是理所当然。

    高一那年,爸爸将我送到学校,一个全新的环境,好似所有的人都不一样,灰头土脸的我显得更加的渺小,幸好,有好些同学都和我来到了同一个城市,还有几个和我在同一所学校,我找寻着与我在同一座城市同学的名单,上天眷顾,我在那里找到了他,我曾想过,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未断,自会相见,至少,我还能再见他,哪怕只是是远远地,以同学的身份……

    军训过后,因为想家,悄悄在厕所抹了一周眼泪的我,在好朋友兼老同学的陪同下,逛遍了整个城市,看尽了山水楼台,那段时间,我就连走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路上,也会时不时的朝着路上行驶的车辆看上几眼,会不会哪个玻璃窗里,就坐着正往窗外看的他,我会不会就出现在了他一览而过的视线里,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他会不会也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想要搜寻我呢?就算没有,应该……或许……在他的心里,会有一份小小的念想,是关于我的。

    几周后,我的生活也步入了正轨,以前的初中同学相邀在一起,去爬山,那是我们来到这座城市第一次见面,我们依旧谈笑风生,他们都有说不完的话,而我总是习惯听,总是不自禁的跟在他的身后,慢了就急忙跟上,快了,就停下来等一等,那一天,真快乐,好似把所有哭过的眼泪都补了回来。

    后来回到学校,同学突然就问我说:“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我默默的点头,我并不知道她要问什么?心里莫名的打退堂鼓,开始心慌,像是害怕极了自己有些什么见不得光的阴暗想法被识破败露一般。

    “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突然意识到了她要问的问题,假装若无其事的回复一句“谁?”

    “他呀!你说还有谁?你今儿一整天不管走哪儿,都紧跟不舍,连我都发现了,你自己难道还没发现么?别跟我扯淡,说你不喜欢他,鬼才信。”

    我还是若无其事,平平淡淡的吐出一句“没有”,语气之坚定,也没让她继续怀疑跟追问,只是补了一句“别说我没提醒你,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两年了都没分,你还是把心思花在学业上吧!别想了。”

    我只得惨白的一笑,从未开始过的爱情,我不会放在心上的,不会的,我只是习惯关心他,习惯走在他的身后,习惯想要在人群中多看他一眼而已……我不喜欢他,我不…………

    这件事儿也就算是告一段落了,我们两个学校相隔了半个小时的距离,不相见也就不怀念。

    开学一个月后,那勉强能听懂一些的数学渐渐占据了我们的整个晚自习,教室里安静得像是我们都是第一天入住,谁也不认识谁一样。下课铃声响起后,走读的同学陆陆续续都回家了,我并不知道这城市里亮着的灯火,会是哪一家,出了校门,于我的心,就是一片热闹欢笑且陌生的虚无。每当这时,我的身后就会传来一阵音乐,再伴随着一个男孩儿含糊不清的歌声,唱了很久,我记得,那也是一个夏天……我记得那时他的歌词里有一句


    “喔……

    好想和你咬耳朵

    一人咬一口苹果

    我不喜欢寂寞

    爱到底是个恶魔还是一只白鸽……

    两个人看日落

    想要爱你怎么会有错

    想要陪你放烟火

    永远爱你一个

    最甜蜜的是

    你说爱我…………“

    他告诉我说,那首歌叫“咬耳朵”,是我唱给你听的……


    后来就真的唱给了我听,每个下课铃声响起,我写作业的笔还未停下,歌声便渐渐靠近我的耳朵,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知道,登QQ上网聊天,并不是一件多么伤天害理,祸害青少年,荒废学业的事情,我手里握着一个滑盖的按键手机,一个一个的在键盘上按着字,很慢,也感到快乐,我艰难打出的第一个句子就是:“你的歌声,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我突然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那样的感觉,喜欢他的刘海湿哒哒的挂在额头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是一种熟悉的味道,单手撑着下巴,傻傻的和我们对话,竟也让我痴迷,当时的我并不知道那里隐藏着一个人的影子,一个阳光美好的男孩儿。

    后来我才知道,每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不管他什么时候到来,会留下多久,带给你的是快乐亦或是悲伤,他总会教会你一些东西,那些不曾来过你世界里的人,如今来了,停留过,也总会留下些什么?他会让你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会让你变成一个更好的你,然后再让你去迎接你曾经错失过的那个人,尽管,并不一定会有结局。

    再后来,相隔数里的我们又因一些事情有了交流,我告诉他说:“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你,我知道那不可能,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说完我立马就后悔了,我想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正因为那句话,让我们彼此又有了新的交集。

    终于,我们再次相逢,以爱情的名义。

    在说喜欢他之前,她们就已经分手了,我安慰自己,我并没有乘虚而入,我只是说了我藏在心里好些年的话而已。我并不知道的是,再来这座城市没多久之后,她们就断了,我早已练熟的打字技巧,飞快的写就安慰他的话语,而之后发生的太多的故事,都是我所不知道的,而此刻早已是一个学期以后。

    莫名其妙的那一晚,冷风刺骨,我躲在严严实实的被子里,把手里的手机握到了发烫,就连空气都是暖暖的,在结束了所有的对话之后,他留下了最后一句“我想,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正就因为这句话,才让我们之后的许多年,都牵扯不清。

    我们在一起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没有谁会惊讶,也没有谁会在意我们之间的结局,只是从头到尾,我相信了,我们终于以爱情的名义,再次相逢。

    那些年,一句简简单单的“我想你”都会让我们幸福许久,夜夜难眠,就算世界塌了,却也坦然着,那时候的我们太容易知足,也太容易快乐,却不曾想到,之后的人生,竟还太长太长。

    离歌笑~Ame

    下一章     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错在我不该那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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