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时已经有绘着青春少女封面的校园小说开始流行,里面的内容是校园黑道杀马特少年和平凡女孩的爱恨情仇。
杀马特们永远是不服管的,而且在学校里说一不二,连老师都要忌惮三分。
平凡女孩学习好是标配,而且最重要的是具有不畏强权的优秀品格。这种与众不同的地方深深吸引了杀马特少年,一见新鲜有趣,二见情有独钟,三见一生一世。
那时候的我沉迷于这种小说中,谁让现实中的校园生活确实很无聊呢。而名著所展现的内容距离小学生的认知太过遥远,无法引起情感共鸣,自然不会觉得有趣,所以跟名著渐行渐远,投入到了网文的怀抱中。
即使校园杀马特们长大了,成为霸道总裁或者是霸道王爷,最爱的仍然是平凡女孩或者是有一技之长的穿越女孩。
他们之间的情感套路本质上没有变化,但是剧情如同川剧变脸一样百变甚至有些离谱,不过这对于一个网文新读者来说是砒霜上的糖浆,一步步吸引着我走向沉迷的深渊。
这时候的名著,彻底消失在了我的阅读世界中。
后来历经生死悲欢,世事沧桑后,网文带来的虚幻感再也满足不了自己的认知需求,而名著中展现的逼真历史和遣词造句开始让我沉迷。这时候名著开始以摧拉枯朽的姿态不容置疑的站在了我的身边,网文开始节节败退。
我喜欢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那种时空交错的叙事手法,那个延续一百年的家族消散于飓风之下,正合了泛黄的羊皮卷上的传说。
我同情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骨子里有的极致浪漫偏偏遇上朽木顽石,生不逢时,未遇良人,可悲可叹。
同时我也深深惶恐,为这错失名著的十年时光,也为自己迟迟进入不了深度阅读而焦恼。
沉迷于网文带来的短暂欢愉过后,留下的是日渐稀少的耐心和疲懒的大脑。与此同时人间正在日月交替中飞速发展,浅浅的阅读和思考已经无法使我游刃有余地应对。
高质量的输出必然有高质量的输入,因此只好在醒悟之时逼自己每天写写文章,同时细细阅读名著,希望能够重新激活大脑,寻回以前看书的快乐。
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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