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书写会用铅笔,也在画画拟草底稿时使用。
好像随着年岁渐长,铅笔远不及中性笔用的频繁。可它始终没有离开过我,总是我下意识执起的一支。可能是因为孩童启蒙时,它是常伴左右的书童;也或许是爱上画后养成的肌肉习惯。
写完满满几页纸后,总会无意中察觉手肘部分已蹭及浅浅一层铅灰,淡淡的描摹着手部的细节。那些细小的纹路、肌理,活了一般生气勃勃。一瞬,内心充盈一种愉悦感。像艳阳天里大朵大朵堆积的云海,像夏日第一滴落入荷叶中央打滚的圆润水珠,像深吸了一口咸咸的海风。
也会觉得这是种褒奖,奖励自己努力工作、认真学习;又有种冥冥对热爱生活的称赞,即使书写时内心对生活并无爱意。生活的质感,在薄薄的一层铅灰的附着下,渐渐得我心。那些头胀的、脑困的一下子消散了。这种时候,我连手洗衣裳都觉得颇具生活的味道。
铅灰和墨迹又有不同。
钢笔的墨,凌乱多变,深深浅浅。总在不经意间染上指尖,不轻易褪去。染上墨迹的手,有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如白纸边缘细小的黑点,美人眉心点歪的朱砂,打破了一份白净。墨水染纸,可铅不会。墨水不易褪,可铅不是。
很多时候,当我洗净铅灰,看见一如原样的手,却也觉得它不同了。有些人,淡淡拂过你的人生,你以为你仍本心不变,实则有着看不见的成长。
淡淡染芳华,芳华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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