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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作者: yuyulai | 来源:发表于2017-08-17 15:12 被阅读0次

    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下面是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欢迎阅读:

      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 项目所在地 的 ?的二层钢结构建筑房屋(包括 ?的停车广场房屋处墙)用于乙方合作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和经营传统建材流通市场的经验等与甲方合作,共同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3.甲、乙双方在天津塘沽区共同组建注册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自2016年 月 日到2013年 月 日止,从合作市场开业时起算。

      第三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 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 乙方对该项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积计算)达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费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整(¥ )。付款方式为 。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详见补充协议(一)。

      5.平均租金低于 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费的 %。

      6.乙方应于2016年 月 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经营管理要求对全部 的房屋进行内外装修,并及时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2.为合作市场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暖气、自动扶梯等设施,使房屋适合于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于2016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验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并在商场营业前,提供建材家具装饰市场可投入运作的全套合法证明文件。

      5.甲方应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整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资料的复印件,甲方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经验和招商客户资源用于合作公司。

      2. 负责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整体设计,并于2016年 月 日前将设计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施工。

      3. 负责合作市场前期的营销招商工作,应在甲方将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验收后

      天(即2016年 月 日)使市场能开张营业。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1. 甲、乙双方合作公司名称为xxxxxxxx广场,注册资金为 元,其中甲、乙双方各占有出资比例为 %和 %,双方均已人民币出资。

      2. 该合作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方委派两名董事,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总经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执行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执行总经理每月十号前向董事长报告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报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内可委派一名市场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场的经营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双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执行总经理为主,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甲方对管理人员除执行总经理外享有推荐权,但须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任用。为减小成本开支,合作公司应尽量聘用本地员工。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费用分担方式:

      1. 对房屋内外的装修预、决算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内装修招牌分 年折旧进入合作公司经营成本,而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成本。

      2. 合作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则上不高于100万元。其余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二)

      4. 甲、乙双方组建合作公司前市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xxxxxxxxxx广场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担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第八条 利润分配:

      1. 利润是指为按上述费用分担基础上确定的可分配纯利润。

      2. 利润按以下原则分配:

      (1)以市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平均价格(即 元/?.月),合同期内年度的租金递增系数指标为 为基本标准。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保证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之内(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为利润分成。

      (3) 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为利润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一次性分配。

      第九条 合作期满或合作期内终止的资产处理:

      1. 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天津xxxxxxx广场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xxxx”的企业名称。

      2. 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若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 元,造成终止合同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资产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纠纷,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4. 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商店合伙经营协议书【2】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一、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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