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和id
区别
- id是唯一的而class不是,id一个页面只可以使用一次;class可以多次引用,如果从头到尾浏览源代码你会发现只有一个id="header",但是有多个class="entry"。
- 属性的优先级问题。id的优先级要高于class。
使用技巧
- 子级名字中包含父命名中的部分为开头。这样方便在编写css中明确层次关系。
- class中的子级最好不用id.
- class的命名最好用大小写合用。
- id具有唯一性,并且最好在外围使用(id多用于唯一特值得dom元素上例如:页面上唯一的头部、正文、和底部这些大的样式;表单页面唯一的上传元素),而class具有可重复性,并且尽量在结构内部使用(多用于指一类dom上,例如:所有的按钮都有同样的box-shadow;让这几个div的宽度相等;具体的细节,比如具体的一个菜单,一行文字),让所有的class都成为id的子级或孙级。
常见的选择器
- 基础选择器
- 组合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基础选择器
选择器 | 含义 |
---|---|
* | 通用选择器,匹配页面任何元素 |
#id | id选择器,匹配特定的id元素 |
.class | 类选择器,匹配class包含(不是等于)特定类的元素 |
element | 标签选择器 |
组合选择器
E、F代表基础选择器
选择器 | 含义 |
---|---|
E,F | 同时选择两个基础选择器 |
E F | 后代选择器,用空格分隔,匹配E元素所有的后代(不只是子元素)元素F |
E>F | 子元素选择器,匹配E元素的所有直接子元素 |
E+F | 直接相邻选择器,匹配E元素之后的相邻的同级元素F |
E~F | 普通相邻选择器,匹配E元素之后的同级元素F |
.class1.class2 | 同时拥有两个特性的元素例如:<span class="p2">span</span> 和<h2 class="p2">h2</h2> 选择器h2下的p2则应是h2.p2;对于<h2 class="p2 active">p2</h2> 则是.p2.active |
element#id | 不常用。例如<div id="ct"></div> 写成div#ct |
属性选择器(用的不多)
选择器 | 含义 |
---|---|
E[attr=value] | 例如:<input type="text"> 和<input type="password"> 则input[]type=password{}
|
伪类选择器(代表一个元素的另一种状态)
选择器 | 含义 |
---|---|
E:link | 匹配所有未被点击的链接 |
E:visited | 匹配所有已经被点击的链接 |
E:active | 匹配鼠标已经被按下,还没有释放的元素 |
E:hover | 匹配鼠标悬停其上的E元素 |
对于E:nth-child和E:nth-of-type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div>
<h1 class="child">h1</h1>
<h2 class="child">h2</h2>
<div class="ct">
<h1 class="child">ct-h1</h1>
</div>
<h2 class="child">h2</h2>
</div>
E:nth-child匹配父元素的第n个子元素。例如:
.child:first-child{color:red;}
则h1和ct-h1变红。
E:nth-of-type匹配.child对应的父元素中,同种标签的第一个。
.child:first-of-type{background:blue;}
则h1,h2,ct-h1变蓝。
伪元素选择器
E:before和E:after两个伪元素必须有content表示在E元素之前插入生成的内容。例如:
.wrap:before{
content:'aaa'
}
在元素E内部作为第一个子元素生成一个元素,内容是aaa。
选择器的优先级
含义
如果多条规则作用于同一元素上,且定义的相同属性的不同值。比如:
<p id="text">text</p>
css中#text{color:red;}
p{color:blue}。则会涉及到优先级的问题。
优先级
- !important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在属性后面使用
.child:first-child{color:red !important;}
- 作为style属性,写在元素标签上的内联样式。
- 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 通配符选择器
- 浏览器自定义
复杂场景
行内样式-----a
id选择器------b
类、属性选择器和伪类选择器-------c
标签选择器、伪元素-------------------d
原则:先比较a,然后依次比较b,c,d。
选择器 | 优先级 |
---|---|
*{} | a=0,b=0,c=0,d=0 |
li{} | a=0,b=0,c=0,d=1 |
li:first-line{} | a=0,b=0,c=0,d=2 |
ul li{} | a=0,b=0,c=0,d=2 |
ul ol+li{} | a=0,b=0,c=0,d=3 |
h1+*[rel=up] | a=0,b=0,c=1,d=1 |
ul ol li.red | a=0,b=0,c=1,d=3 |
li.red.level | a=0,b=0,c=2,d=1 |
style="" | a=1 |
p{} | a=0,b=0,c=0,d=1 |
div p | a=0,b=0,c=0,d=1 |
div p.sith | a=0,b=0,c=1,d=2 |
#sith | a=0,b=1,c=0,d=0 |
body#darkside.sith p{} | a=0,b=1,c=1,d=2 |
样式覆盖
如果选择器一模一样,但写了2遍,则下面的覆盖上面
div{color:#333;}
div{color:#999;}
爱恨(lvha)原则
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的顺序的原因:
浏览器解析都是从上往下解析
a:visited位于a:hover和a:active前面的原因
如果a:visited位于a:hover和a:active的后面,则点击之后,a:hover和a:active失效。这是因为当点击之后再用后两种属性则这时,链接同时具有a:visited,a:hover两种属性,由于a:visited属性会覆盖前面的属性,所以另外两种属性会失效。
a:link位于a:hover和a:active前面的原因
如果位于两者的后面,则链接还没有被点开的时候,同时具有这三种属性,由于浏览器由下往上解析,则先解析a:link,则放弃了a:hover,和a:active的重复定义。
a:hover位于a:active前面的原因
当鼠标按下的时候,也是在hover状态,如果位于后面,则hover就会覆盖active的颜色。
a:link和a:visited顺序呢无所谓,因为不会同时触发。
div:first-child和div :first-child以及div:first-of-type,div :first-of-type的区别
div:first-child表示其父元素的第一个子元素,并且该标签为div。
div :first-child表示div的第一个子元素。
div:first-of-type表示其父元素的所有子元素中,标签为div的第一个子元素(不管该div标签是不是第一个子元素)。
div :first-of-type表示div作为父元素的同种标签的第一个。
选择器的含义
#header{}
表示选中id是header的元素
.header{}
表示选中class=header的元素
.header .log{}
表示选中class=header的元素的后代是class=logo的元素
.header.mobile{}
表示选中同时拥有header和mobile类的元素
.header p, .header{}
表示选中id=header的元素的后代p和class=header的元素的后代h3
#header .nav>li{}
表示选中id=header的元素的后代class=nav下的所有li
#header a:hover{}
表示匹配id=header的后代a的鼠标悬停效果
#header .logo~p{}
表示匹配id=header的后代中,类名为logo元素之后的同级元素中的所有p标签
#header input[type="text"]{}
表示匹配id=class的后代属性type=text的input元素。
运行代码,解析输出样式的原因
代码:
代码01.png结果:
结果01.png
解析:.item1:first-child中.item1对应的元素为<p class="item1">aa</p>,<h3 class="item1">bb</h3>,<h3 class="item1">ccc</h3>,这三个元素的父元素是<div class="ct">,父元素的第一个标签是p,所以aa变为红色。
.item1:first-of-type中.item1的元素为<p class="item1">aa</p>,<h3 class="item1">bb</h3>,<h3 class="item1">ccc</h3>,这三个元素的父元素为<div class="ct">,首次出现的类型为p和第一个h3。所以,aa和bb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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