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有一个姓张的秀才,有一天他去登州拜访一位朋友,路上却遇到一个穿着富贵的老太太突然对他吐口水,羞辱谩骂,秀才一看不认识这人,说了一个滚字,然后快步走开了。
老太太见秀才走了,急忙去追,却被路上的小石头绊倒在地,摔断了腿。秀才被老太太的仆人堵住了去路,告到官府,说他殴打老人。
秀才辩解道:“路上遇到一个疯子羞辱我,我没揍她已经是可怜她了,难道还要站在那里任她辱骂么?那老妇人是自己跌倒的,我可没推他!”
老太太的儿子说,“家母因你而受伤,你不仅不扶她,还不知悔改,简直禽兽不如!”
县令要判张秀才赔偿老太太纹银百两,张秀才说他即使倾家荡产也拿不出这些银两。请求在公堂上向老太太赔罪,求她宽恕。
官差把老太太抬到衙门,她一看见县令就冲人家吐口水,大肆辱骂。县令大怒,要打老太太板子。师爷连忙劝阻,说:“大人,打不得,打不得呀,这老妇已经受伤,再打会出人命的!不如让他儿子代母受过。”
县令让人打了老太太儿子30板子,责令他看好老娘,莫要再惹事生非。张秀才也成了受害者被无罪释放。
未吃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无缘无故辱骂他人,是在给自己造业障。劝慰世人给自己积点口德,伤害别人的同时,也是在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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