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寻找恋爱结婚的对象时,都会有一个共同的选项,对自己好。这是一个绝对的共性,每个女人在其他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唯独这一点都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样的女人,既然恋爱结婚,一定要找一个爱自己的,对自己好的。
当然也有一个古老的问题大家经常讨论,是找一个自己爱的,还是找一个爱自己的。
这两件事根本就不矛盾,现在已经没有单方面的爱能够构成家庭的,至少这种情况不太多,所以对于女人来说,要求男人对自己好没有什么错。
但是问题是当女人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应该再附加一些条件,就是女人能够为男人做什么?能够对男人是不是也同样的好?
我有一个朋友是开婚介网站的,她经常让我去浏览她的网站,那里边有会员的征婚启事,我发现很多女人对这个问题总是整不明白。
在她们的征婚启事中,罗列的都是对对方的要求,即便是自己的条件,也是挑好的说,似乎女人都很自信,都觉得自身有一些优点,凭着这些优点就应该换来男人的爱。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男人对女人好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这个社会是男人占据大多数主宰地位的,无论是身体、学识、工作、挣钱等等,男人的优势都会多一些。当然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女人要经历生育的体验,这些都足以说明男人付出爱的必要性。
但是家庭毕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拥有的,无论是物质、精神情感都是要需要双方共同来付出,才能够组合成一个家的。
我看到一些年龄稍长的女士在征婚中这样提要求:对方要有房,而她的房子是自己有权安排的;要求对方有退休金,退休金要用于今后两个人的家庭生活,而女方自己的退休金由自己掌控,花不花自己说了算。
这样的征婚启事,无疑在说明男人如果娶了女人,就需要把自己的财产全部上交,由女方来控制,至少可以这么说,对于女人来说,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似乎男人欠了她的。
这种霸王条款不平等的交流,怎么可能为今后的婚姻创造良好的前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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