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机场吃完午饭,身上还剩下一百多港币,打算在这划掉不带回去。起先是买点吃的东西,不知怎的临时改变了主意,先去书店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书。
书店不大,只有几个书架,心里有点失望。突然看到笑来老师推荐的《原则》,精装版,售价200港币。没有犹豫,立刻买了下来。
买完后想了想,买吃的东西一次就完了,时间一长也就没有什么感觉了,顶多就是曾经在这买过什么东西。但如果买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不一样了,它可以陪伴你一辈子,想看它随时就可以看到。所以,无论从那方面讲,把零花钱买成书,还是挺划算是的。
自己也为这次临时改变主意感到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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