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人结婚,追求自由恋爱,相爱的人结婚后时不时要撒一把“狗粮”,恩爱还要秀一秀,这要是放在古代就摊上大事了。
最近在读美国作家斯蒂芬妮·孔茨的《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今生》一书,这本书详细介绍了婚姻与爱情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的状况,但无论东西方,有一些地方却是特别相似,比如:在古代,大多数国家都不提倡为爱成婚。
书中介绍:在古印度,结婚之前相爱被视为一种颠覆的、几乎是反社会的行为;而希腊人认为相思病是精神病的一种,这个观点也被中世纪欧洲的评论家们采纳,在中世纪,法国人将爱情定义为一种“精神错乱”;在古代中国,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深爱,被视为对家族团结的一种威胁……
想起古代中国那些爱情诗,好风几乎都想推翻美国这位作家的理论了。
《诗经》中写:“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白居易叹:“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温庭筠问:“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这些古代的诗词中,处处写相思,爱之浓之切隔着纸张都扑面而来。
但是细细思量中国留下的大量爱情诗,有写男未婚女未嫁时的爱情,比如《诗经》中的《关雎》和《蒹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是这个淑女不是他的结婚对象,至于“宛在水中央”的伊人,更是朦胧而不可即的。
有悼念亡妻的,比如苏轼那首有名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元稹的《离思·其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还有纳兰性德怀念卢氏的《浣溪沙》:“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可是苏轼后来娶了王弗,好像也没为王弗写过情诗,倒是给小妾王朝云写过几首表扬诗。至于元稹简直就是万人迷,留情无数迷女,同时也留下很多诗歌,刚刚抛下“言语巧偷鹦鹉嘴,文章分得凤凰毛”的薛涛,又与“言辞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的刘采春相恋,忙着为美女写诗的元稹却几乎没有诗歌和他的继任妻子表白。而纳兰性德最后也与一位江南歌妓爱得如火如荼,为她写下大量诗词,很少与妻子用诗歌抒情。
当然也有写其他类型的,但爱情诗与妻子有关的太少太少了。在古代,向妻子表达爱意和表示赞美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今生》这本书告诉我们:这种不爱老婆爱小妾或者别人家女孩的现象,绝对不仅仅出现在古代中国,在古代东西方其他国家竟然也是同理。
书中交代:
在欧洲的12世纪和13世纪,婚外情被推崇为上流社会中至高无上的爱情形式。根据尚帕涅伯爵夫人(Countess of Champagne)的说法,真正的爱是无法“在两个已经成婚的人之间发挥力量的”。
在许多文化中,丈夫和妻子当众示爱被认为是不得体的。一个罗马人就因为当着女儿的面亲吻了妻子,被逐出了元老院。
有些希腊和罗马的哲学家甚至说,一个“过分”爱妻子的男人是一个“奸夫”。
好几百年后,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学家认为,过于深爱彼此的夫妻犯下了盲目崇拜的罪行。
神学家们斥责用亲昵的小名称呼丈夫的妻子们,因为让妻子如此亲近,会折损丈夫的威严,损害妻子对丈夫应有的敬畏之心。
尽管中世纪的穆斯林思想家们比基督教的神学家更认可夫妻之间的性 激情,他们同样坚持认为,夫妻太过亲密,会削弱他们对真主的忠诚。并且,和他们的欧洲同仁一样,伊斯兰世界中的世俗作家们相信最好的爱情都发生在婚姻之外。
……
书中类似的事例列举了很多,初读只是文字,再读想起了文学和生活。
有记载说陆母要陆游休掉唐琬是因为他们太过恩爱,耽误了陆游上进。好风一直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读了这本书觉得这个理由真还合理。
那么汉代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被休掉,是不是也有他与焦仲卿相爱引起婆婆嫉妒的原因呢?
除了文学,再说生活。好风小时候在一个小村庄长大,那里保留了很多古代的语言和习俗。
村子里夫妻需要一起走,通常都是一前一后,中间隔着好远的距离。偶尔丈夫骑着28型号大自行车带着妻子出行,妻子绝对不会搂着丈夫的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也要隔开一点距离。
没事的时候,女人们在一起互相吐槽自己的丈夫,即使不想吐槽的也得附和几句,以表示她和丈夫的疏离。男人们也是如此。
直到近二十年,随着农村与外界交流越来越多,这种习惯才改变,不过在农村50后或者更老的夫妻依然拘谨。
这些文学和生活中的事例与《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今生》的观点相吻合。
读这本书还了解到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男女之间用两套道德体系约束等方面,中外不同国家竟也惊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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