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93种中国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跟印度的生意是不是做不下去了?
根据近日多家印度媒体报道,印度商务与工业部长希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表示,印度政府自8月9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共计93种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包括化学制品与石油化工产品、钢铁和其他金属制品、纤维和纱线产品、机械零件、橡胶和塑料产品、电动和电子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等。
她还表示,印度商工部下设的反倾销局(DGAD)还已对中国进口商品发起了40项反倾销调查。
这个消息真的把我们吓一跳,要知道,今年上半年印度虽然是对我国发起贸易调查最多的国家,但也只有12宗啊!93种产品是什么概念?!还有40项在排队中?!
为了获得93种产品的确切名单,小编在印度反倾销局(DGAD)官网上进行了核实。但是其官网的“What's New”里面没有提及这个特大新闻啊!
再查一查,印度商务与工业部长希塔拉曼确实也没有乱说,迄今为止,能够查询到的、正式生效的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确实有90余条。不过最早一条可以追溯到1997年……
印度媒体们把这么多年的反倾销放在一起说,是想吓死我们吗?所以,在还没有更确切名单或更进一步消息的情况下,建议大家无需过度解读这次的“93种产品遭反倾销”。
印度成对华发起贸易调查最多的国家
此前,印度一家调查机构发布报告称,相比印度当地的商品,印度消费者更愿意购买中国商品。
报告引述受访民众的表述称,同类商品中,印度制造的产品价格高昂,而中国产品的价格最有优势,且品质也不错。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南亚问题专家、前驻印度外交官蓝建学在接受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多年来一直都是印度反倾销的重点对象国,这么多年来一向如此。印度采取反倾销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绝大多数都是针对中国。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上个月透露,今年上半年,印度已经对中国发起了12宗贸易调查,再次成为对华发起贸易调查最多的国家。
2016年,印度对华发起贸易调查高达21起,也是当年对华发起贸易调查最多的国家。
根据印度驻中国大使馆今年2月发布的《2016年中印双边贸易报告》显示,中国已经取代美国和阿联酋,成为印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2016年,中印贸易额达711.8亿美元,其中,印度出口额为117.5亿美元,进口额为594.3亿美元,印度对中国贸易逆差为476.8亿美元。在印度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种类中,排名前3位的为机电产品、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轻工产品。这3类商品也是最容易成为印度方面发起贸易调查的目标。
据此前报道,7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称,希望印方着眼全局,对此案采取慎重态度,严格依规开展调查,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7月印度涉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统计:
(统计来源:机工情报)中国出口企业不必太过担忧
最近也有不少出口印度的朋友对印度市场的不确定性非常担忧,焦点视界特地请教了印度贸易专家黄汉周老师,他解释说:
首先,印度对中国的反倾销并不是今年才出现的,今年看到的反倾销案相当部分都是过去几年开始酝酿,只是赶在这个时间点上,看起来比较热闹;在莫迪政府完成GST改革以后,目前是印度解决内部矛盾的最佳时机,而不是外部矛盾;海关或行业协会需要提请产品清单到下一个立法年(2018年4月前),所以预测对中国产品的抵制不会升级。
此外,要考虑到,印度对中国的依赖从产品型严重依赖,到资本的开始进入,目前没有可以替代的产品国;印度产品的整个供应链都在中国工厂手上,这个局面目前改不了;莫迪政府倡导印度制造,本质是产业转移承接,目前能看到的只有手机产业出了详细规划,其他行业还没有。所以中国的出口企业也不必太过担忧。
也有一些朋友询问,在产品遭遇印度反倾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转口贸易来规避损失?
转口贸易本质是走私,在“无法证明第三国产地证是真实生产”情况下,一旦印度海关及税务认定这是“关税逃避”,进口人需要承担刑事风险。请大家慎重。
如何查询出口印度的产品是否面临着反倾销调查的风险?
1.访问印度反倾销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Anti-Dumping and Allied Duties)
官网:http://www.dgtr.gov.in/
2.在左边栏选择“Anti-Dumping Cases in India”
3.填写必要信息进行检索
4.点击“Product”栏下信息,查看目前进度
印度反倾销案件调查补充知识
印度反倾销案件调查机关为商工部(Ministry of Commerce&Industry)商务部门(Department of Commerce)下设的反倾销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Anti-Dumping and Allied Duties),负责倾销事实、产业损害及因果关系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建议送交反倾销税课征的执行机关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中央货物税及关税局(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该局于审视终判报告后会向财政部长(Finance Minister)作出最终建议,财政部长对课征反倾销税一事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值得一提的是,反倾销和联合税收理事会并非实体组织,较类似商务部门下设之任务编组,由商务部门助理次长(Additional Secretary)或司长(Joint Secretary)层级官员兼任个别案件调查主管(Designate Authority),对案件之结果署名并负全责,且依法必须担任该案调查公听会之主席,而实质调查工作则交由专门从事反倾销调查的商务部门副司长(Director)及其层级以下之官员执行,涉案厂商若对调查案件有任何疑义,可主动与其联系。
来源:焦点视界、环球网、中国贸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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