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定义就在于愿景和道义责任。这种道义责任确定在如下的5个领域当中,在这些领域,“必须采取恰当的做法,以保证正确的精神贯穿于整个管理组织”:
1.必须有高标准的绩效要求;不可放任平庸或糟糕的业绩表现;奖励必须以绩效为基础。
2.每一个管理岗位本身必须具备意义,而不仅仅只是晋升阶梯上的一级垫脚石。
3.必须有合理而公正的晋升制度。
4.管理需要有一套“章程”,明确地指出谁拥有制定影响管理者的“生死”决策,管理者应有向高层申诉的途径。
5.在职务任命时,管理层必须表明自己早就意识到,正直是管理者必须具备的素质,管理者天生就应该有这样的品质,不能指望他上任之后再培养出来。
德鲁克认为目标管理是未来管理者的“7项新任务”中的首要任务。
1.目标管理。
2.承担更多风险,目标更为长远。
3.制定战略决策。
4.构建完整的团队,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能根据共同目标进行管理,评估个人业绩和结果。
5.快速和清晰地沟通信息。
6.把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将管理者自身的职能整合其中。只掌握一两种职能相关知识的传统做法无法再满足要求。
7.以联系的眼光看待企业。只专注于一个行业里少量产品的传统做法无法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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