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心理学之三——讨厌/憎恨倾向
与喜欢/热爱倾向相对应,刚出生的人类也会天生就讨厌和憎恨对他很坏的人。
因此,战争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几乎是持续不断的。尽管有了广为流布的宗教和发达先进的文明制度,现代社会的战争依然非常野蛮。
在瑞士和美国,人类巧妙的政治制度将个体和群体的讨厌与仇恨“引导”但包括选举在内的非致命模式中。但讨厌和仇恨并没有彻底消失。这些心理倾向是天生的,他们依然很强烈。
政治是正确的处理仇恨的艺术。——英国格言
即使就家庭层面而言,也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父母子女之间互不理解,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多金牌调解节目,还有各种电视剧,比如最近热映的《都挺好》,而生活往往比电视剧更加精彩。
讨厌/憎恨是一种心理调节工具:
1.它能促使深陷其中的人们忽略其讨厌对象的优点。
2.讨厌那些能够让自己联想起讨厌对象的人、物品和行动。
3.为了仇恨而扭曲其他事实。
讨厌是一种很微妙的情绪,有时候会来的莫名其妙,但你对他人一个厌恶的表情,或者是一句讽刺的话语,都可能让另一方陷入痛苦的境地不可自拔。因此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讨厌/憎恨倾向,它不仅会让人的行为有失偏颇,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好的损失。
而当你成为被讨厌的当事人,在别人的讽刺面前,你是激情作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是痛定思痛,暗下决心用行动证明自己,也就是你的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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