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文学风格必然渗人地域文化的因素,表现出地域性。
19世纪批评家斯达尔夫人指出存在地域风格的差别和地域文化对地域风格的影响。
她把西欧分为北方和南方,认为南方人和北方人名有各的精神面貌,其中,自然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南方气候清新,大自然形象丰富,人们感到生活的乐趣,感情奔放,大都不耐思考,与女性交往很少拘束,比较安于奴役,却从气候的美和对艺术的爱中得到补偿。北方土地贫瘠,气候阴沉多云,人们较易引起生命的忧郁感和哲学的沉思,但具有独立意志,不能忍受奴投,并尊重女性,而盛行于北方的基督教(新教)更有助于人性的培育。因此,南方文学比较普遍地反映民族意识和时代精神,而北方文学则较多地表现个人的性格。
我国清末民初的学者刘师培作《南北文学不同论》,为中国文学亦有南北之分:“大抵北方之地,土厚水深,民生其同,多尚实际。南方之地,水势汪洋,民生其际,多尚虚无。民尚实际,故所作之文,不外记事、析理二端。民尚虚无,故所作之文,或为言志、抒情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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