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阅读经历:有一位作家,他的某本著作已经被绝大多数书友吹上天了,但你读后却怎么也感受不到它到底好在哪里,你总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自己的打开方式错了吗?

坦白说我第一次读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就是这样的感受,它和我之前读过的文学都不一样,故事的叙述方式是简洁明朗,人物之间简短的对话,就感觉是我们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时那样,当然这点会让我是觉得很亲切。但有的故事整体读着乏味,琐碎,无聊,没有明确的结果交代,事情发生了但不太确定作者想表达的目的或者是意义,这点让我很困惑。
直到我看到B站四叔的一期对卡佛的介绍,以及他自己对卡佛书写体系的理解和模仿创作了一部简短的故事之后,我才对卡佛的写作特色有了些领悟。这次是他的《大教堂》,这次我敢说我能看懂他里面绝大多数的故事了。
由于卡佛一生都是在和贫困作斗争,他所处的环境就是社会最低层,所以在他的文字里都是在生活中摸爬滚打的小人物,期望着在重重阴云之下透出一丝光亮。他说,“这辈子我一直认识这样的人,迷惑的,酩酊大醉的。那些生活里,当有人敲他们的门,白天或是晚上,或是电话铃响了,他们真的会惊慌失措。他们不知道怎么弄到付房租的钱,也不知道冰箱坏了怎么办。。。。。。

我想说的是,他的书越是上了岁数的人就会越有共鸣。我以前看总觉得提不起劲,剧情起伏很小,。但是现在却觉得很有意思,因为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本来就是如此,能把一件平淡的小事写的有趣可读,才更加可贵。
睁开眼睛时未必会比闭着眼睛时看到的更多。读卡佛的书,不光要看他说的,更要看到他没有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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