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帝政以后的罗马,每逢皇帝登基都要向平民和军团兵发放赏金。一起分享喜悦只是表面原因,掌握人心才是真正目的。也不要以为公开承认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大帝不曾用钱收买过“有权者”的心。在发放赏金的政策上,信奉基督教的皇帝和信奉异教的皇帝态度完全一样。
登上皇位的人认为这是为成就大善而不得已为之的小恶,但却是“应该做的事情”。加尔巴没实行这个政策,诚然他所言不假,但只靠正确的言论是无法施政的。
资质平庸的人在本能上都会避开资质比自己优秀的人,平庸的人也不会想到吸纳有着自己不具备的才能和资质的人来改善自己的处境。能做到这些的话,就称不上平庸了。
领袖亲自临阵,克服士兵纠结心理,为了领袖而战;控制士兵获胜后的鲁莽行为;对失败同胞的对待。胜利固然重要,但必须以一种不让怨恨留下来的方式获胜,这才是内战的困难所在。
凯撒的做法是对于计划在征服后并入罗马帝国版图的地区,尽可能避免在当地搜刮,万不得已也要采取用钱购买的方式。进行武力掠夺这种浅薄的考虑在以后会带来现实的灾难。
人与人的背叛往往不是由于恐惧而是轻蔑引起的。
内战的难度就在于此。尽管现在各为其主,但同胞之间彼此宽容对待是人之常情。不过同时不能让敌方得利,也就是要在有利于己方的前提下进行宽容处置,并且最重要的是不能招来己方士兵的反感。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三个相互矛盾的条件,就无法期待在同胞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凯撒的《内战记》是克服这种困难、成为内战胜利者的绝好教科书。然而公元69年内战参与者没能践行凯撒的教诲,能否“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决定因素不在于教授者一方,而在于学习者一方的资质。
要命的是他的遣返方式,根本没有想办法在消除士兵们的屈辱感、愤怒和怨恨之后再将他们遣返,只下令让他们回到服役地点。如同俘虏一般,身为罗马公民的军团被行省出身的士兵监视着踏上归途。这带来两个弊端:伤害了军团兵的自尊;让行省出身的士兵产生了看不起罗马团兵的心理。这两个弊端之后影响深远。罗马边境防卫系统要靠主要战斗力的军团兵和辅助战斗力的辅助兵恪尽职守才能正常运作。一旦非主要战斗力从心中看不起主要战斗力,很显然就会发生问题。
罗马的领导者对他国人的信任在性质上有些许不同,他们不是将人分为可信任的对象和不可信任的对象,而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别人都会抱以信任,但是只信任到“可信任的程度”为止。他们不是将对方的善意或道德作为画线的标准,参照的标准是自己一方在军事上的防御力。也即制衡力。
内乱的平息单靠胜利是不能实现的,敌人其实都是自己的同胞,用自己的手沾染同胞鲜血的行为能避免应该尽量避免。这可能是穆奇阿努斯拖延会合的原因。他确实是一个冷静的人,冷静不等于性格冷酷,而是指头脑冷静清晰。
只有不能理解被侮辱一方感受的人才会做出侮辱自己同胞的事情来。人在急欲报仇雪恨的时候,往往下意识地选择当初含泪受辱的地方,席西纳却猜不透这些。无论多么合乎道理的战略,没有对人性因素的考虑,就只是纸上谈兵。
成为领导者的首要条件就是对部下的统率力,统率力必不可少的的理由在于目标的达成必须完美无缺,放到战斗中的胜利来说,就必须是压倒性的胜利。压倒性胜利不是以敌方的死亡人数来计算的,相对而言,减少本方的牺牲更为重要。
正因为最终的目的是避免无谓牺牲的前提下获得胜利,才需要对己方士兵的完美统率力。纵观古代西欧战争史,屈指算来也只有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大西庇阿、苏拉、庞培和凯撒这几个人。他们都是以少于敌人的兵力取得压倒性胜利,所以在战略战术上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但是,他们胜利的真正原因在于对自己军队士兵的完美统率力。
“败者同化政策”
凯撒像对待其他高卢人一样,将自己的家族名“尤里乌斯”赐予了日耳曼裔高卢人,与他们缔结“保护人”关系。现代看来,相当于政治人物和后援组织的关系。也就是说,凯撒在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创建了命运共同体,证据在于他将罗马公民权赐予了这些部族中实力派人士。公民权是世袭权利,这些人的后代都拥有罗马公民身份。
凯撒对以外的民族也使用这个方法,明显是对罗马的霸权无法到达的地带-莱茵河东岸部族的一种怀柔政策。在这个方法实施初期,西塞罗等认为凯撒这样做为了扩大自己势力,对他横加指责,这只能说他们的指责太目光短浅了。凯撒以家族名相赠在当时情况下是见效最快的方法。证据在于,在凯撒死后继承其位的王朝倒台之后,这些外族的“尤里乌斯”与罗马之间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一直延续了下去,至少持续了400年之久。
但这只限于他们尊敬罗马人,并借此和罗马人攀上关系。公元69年在罗马人之间发生的内战让罗马人的无能暴露无遗,从而使他们失去了对罗马人由衷的敬意。所以这次内战对罗马帝国而言是一场足以撼动帝国基石的重大危机,敬意往往比武力更容易成为有效的“制衡力”。
罗马有史以来最大的耻辱。莱茵河沿岸的所有罗马军团基地都落入了发动叛乱的行省兵手里。罗马帝国的北部防线-莱茵河防线自尤里乌斯•凯撒以来首次彻底失守。
犹太问题
在多神教的民族中政治与宗教是分开的,相反,一神教的民族却容易衍生出宗教积极介入政治的神权政体。从历史来看,犹太人观念中的国家一直是神统治的国家,也就是神权政体。两个民族对“自由”的理解是不同的,罗马人的“自由”意为在有军事力量保障的和平以及有法律保障的秩序下,每个人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在犹太人观念中,能够建立神权政体才是“自由”。
罗马始终贯彻“只要不反抗罗马,就承认信教自由”的政策。
报复往往不是出于理性,而是感情用事的产物。
作者的专业是哲学而不是历史,一言以蔽之,学者倾向于相信史料,作家不一定会轻信史料。这什么不轻信?作者认为历史上的证据可以分为历史记述和考古学上的成果。历史记述本来就是很难保持客观的人类书写并保存下来的史实,考古学的成果也仅限于迄今为止发掘出来的东西。
深深相信和抱着怀疑态度书写历史还是不同的,作者认为这个不同在于对人性的看法。这个判断标准就是身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益于国家,比起参考塔西坨等历史学家的评价,作者更愿意选择将后任的皇帝是否继承这名皇帝的政策或事业作为判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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