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排在招待所临时居住,希正仿佛又回到了刚参加工作时的生活状态,只不过条件要好一些。那时希正是六个人合住一间套房,二十多平米的样子,三面摆了三张双层铁架床,再加两个双层铁皮柜,屋子中间是两张双门办公桌,希正领了一张单人木板床,只能摆到了靠近洗手间的地方,床前摆了一张无抽屉的双人旧课桌,把简单的行李塞到床底下,就算安定下来了。那时的希正,多么羡慕单人独居的人家。现在有一房一厅,单阳台,希正已经很满足了。美中不足的是工作生活合一很不习惯,另外房子就在马路边,虽是三楼,晚上很嘈杂,双层玻璃窗关上还是不管用,好几个晚上,希正都难以入睡。
单身的日子不好过。最不习惯的是要自己手洗衣服,不到10天,希正双手的脱皮症在好了五年后又复发了。希正知道,这是用洗衣粉洗衣服的结果。
希正趁着明钦找他谈话的时机,跟他提了几个要求。除了要求解决用车的问题外,还要求解决办公场所的问题。希正认为把他安排在接待所,既是住处,又是办公地点,很不方便。为了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得更形象一些,希正说了两句话,说是“穿上衣服上班,脱下裤子下班”。明钦忍不住笑了,答应想办法解决,叫姚飞记了下来。
督导回来后,希正有一次下乡,接待办有人转告希正,说招待所所长许加方前来找了几次不遇,希正不知道是什么事,随口应了一句中午回来,让他找我就走了,不料工作不顺利,到下午才回。
这个招待所的所长许加方,平时对希正三个异地任职干部都是笑脸相迎,客客气气、嘘暖问寒的,一再保证有什么困难打他的电话,保证马上解决。希正对他不无好感,几次碰面都主动打招呼,还邀请他一起进餐,都被婉拒了。那天希正下乡回来,吃完晚饭,正准备出去散步的时候,从接待办冲了出来,手里夹着一个文件夹,把希正请进了接待办会客室,手里拿着一纸报告,恭恭敬敬地递给希正,要他签意见。希正重新回身坐下,又示意他坐下,接过报告,扫了一眼,是一份以希正等三人的名义写的要求拨付用房经费的报告。这三个人都属于异地任职干部,由组织部安排,暂时住在市委接待办直管的招待所,本来就是组织行为,怎么会变成个人行为呢。所以希正吓了一跳,又仔细看了一遍报告,主要内容是三人居住,每人每天450元的标准,要求拨付半年的住宿费。黎臣雨已经在情况属实上签了字,剩下希正和叶宇航没签。希正记得招待所的住宿费对外是每天150元,如果包月或者长住,肯定更加优惠,感觉这个许所不够地道,假借名义狮子大张口,便不大乐意,怕上当,不愿意签名,说,谁找你要房的,就找谁签名去,要我们签名,宁愿自己出去租房住。许加方急了,拼命解释,开始有点结巴了。希正忍不住问许所,按照我们的住宿标准,你们对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许所说,在书记面前不说假话,是150元,希正说,假如包月呢?对方说,100元就可以了如果长期租住,还可以商量。
希正不客气地说,你让我们签字,不是合着一起骗市长吗?
许所分辨说,话不能这么说,其实大家都知道的,只不过履行一下程序,找个名目,抵扣上交的营业额而已。市长肯定不会照签,能打个两三折就不错了。见希正不相信,又说这是惯例,一会儿说招待所一直都是亏本经营,需要财政拨款支撑,一会儿说财政也不可能全批,最多打个三折或者一折,一会说半年的经费全靠这个报告。还说招待所是差额拨款单位,用了很多临时工,工资、水电费全靠想办法向财政讨钱来解决。希正沉吟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本来是公家的事情,现在反而变成我们私人的问题了。如果要财政拨款,我们宁愿到外面租房子,也不用花这个冤枉钱。许所又磨了一会,希正说,你还是找别人吧。谁交代你安排房子给我们住,你就找谁签字。要不我们明天开始搬出去外面自己租房子住了。
见希正没有商量的余地,许加方黑着脸,悻悻地走了。
事后碰到叶宇航两人,希正提起此事。黎臣雨说反正自己是挂职的,时间不长,又不用负责人,人家叫他签,他就签了。叶宇航说,一看知道有人在搞名堂,所以拒绝签了,大不了搬出去住。还说希正做得对。过后许加方再也没有找希正了,偶尔见面,还是热情地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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