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由对人或对事的看法而产生,由对人的的看法的不同产生对事的看法不同而产生偏见,或由对事的看法不同产生对人的看法不同而产生偏见,或对人及事的看法的不同产生偏见。
我从本性上说,总是好逸恶劳、好美恶丑,总是本能的、在潜意识中选择有利、有益的信息和证据,无视或忽略让人厌恶、繁杂的信息或证据,由此对事对人的认识就会产生偏差,偏见也由此产生。
当面对同一事或人时,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所处的位置不同,目的不同,思路不同,个人的情感不同,定位不同,看法也有不同。有时局限于某种固定的认知模式中,会认为别人的看法是不对的,自以为自已是对的。
有人说,永远不要和层次不同的人争辨。这是在自以为自己层次高的前提下所认为的事,也是一种偏见,应该是“大多数情况下,不要和真正的层次次比较低的人争辨”。如果真的某人A的层次比较高,和层次比较低的B争论,会降低A的层次,那么是否由此B通过与A的争论会升高B的层次?当人生观、世界观、认知面、知积面等不同时,面对同一件事、同一个人,看法可能是不一样的。对同一事、同一人,相关的信息越全面、思路及逻辑越严密,看法也就越合理。当武断的认为自己层次比较高需不和人争辨时,这是一种骄傲自满,是一种对他人的轻视,会否定低层次人的观点和做法,偏见可能会由此产生,可能会忽视有用的东西。时刻保持虚心,会比骄傲自满更有益于自身的发展,更有益于提高自我的层次。当有争论时,可能是因为观念、地位、利益、习惯等方面的原因,观点有所不同,才有了争论,才有了想让自己的 想法控制、打败他人的想法的可能。
层次的高低,在人之间不同,在专业方面不同、在经历方面不同。一个数学家不能因为我数学的层次高,就认为比农民的层次高,农民的种田方面的知识比数学家层次高。一个领导不一定比下属层次高,在权力上,前者高后者低,而可能在其他的某一方面,就要反过来了。形成认识观需要时间,无知与有知之间是一个量的积累,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而不是永恒的不变。
在自己有知,对方无知的前提下,当通过辨论征服无知的人时,主要是因为无知的人想有知,而不只是辨论自身的力量。当通过辩论无法征服无知的人时,主要是无知的人认为自己是对的,认为辨论十分不符合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有符合自己的理知与感情。
有时,当对人有敌意和愤怒时,对此人的观念也存在着敌意和愤怒。当认为此人错误时,认为此人的观念也是错误。有时,当认为此人愚笨时,此人的观点也幼稚。有时,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劝说某人时,认为某人的不合自己目的的观念也是固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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