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公号文,作者写侄子闪婚一事,对方是个离婚女人,有一孩子,孩子跟父亲,她每月需支付一千块钱……通过“发消息”我评论道:“离婚、有个孩子都不是问题,又懒又馋不是过普通日子的人。良好的美德是幸福生活的基础。”
确实如别人写的那样:“恋爱要趁早,发现不合适,分手更要趁早。否则吃不了的,你兜着走也吃不了。”
四十岁的男子,在网上认识的女友,即便是各种不合适,也舍不得分手,还把对方当公主养着,倘若是二十岁,哪会这般低到尘埃里,心甘情愿,陷入泥淖。所谓婚姻,如果不是奔向幸福,何必进入?可是,我们这些局外人,焉能看懂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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