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之大悲。
一年前的11月3日凌晨,日本留学生江歌倒在租住的公寓门外,她的死给相依为命的江母带去了致命打击。江母要给女儿讨一个公道,要以命偿命,判杀人犯死刑。
但,判刑的不是中国法律,而是日本法律,日本刑法第199条规定“人を杀した者は、死刑又は无期若しくは五年以上の惩役に処する”,意思是“杀了人的处以死刑或无期或五年以上的惩役去处理。”但,若非谋杀,或杀人数量少,死刑判决的可能比较小,这在江母的代理律师大江洋平律师那里得到了证实,他说——
作为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我会尽全力为她的诉求做准备。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嫌疑人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一个最大理由就是遇害人数。通常来说,遇害人数达到两三个及以上,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会更大。我预测,接下来的庭审会判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或者无期。(来自新京报记者 潘佳锟 的报道)
最近媒体铺天盖地把江歌案不可忽略的人物,江歌的好闺蜜、好室友刘鑫,推向舆论的最前沿。江母更是“掐死她的心都有”,在新京报“局面”王志安老师的25段采访视频中,不难看出江母对不肯出面向她讲清事件真相而绝望、愤怒、痛恨,从江歌失去生命的293天里,江歌的室友刘鑫都没有直面江母,以至于江母在网络上曝光了刘鑫及父母的隐私信息,全民声讨刘鑫愈演愈烈,昨日达到高潮。
抛开道德审判的必要性,仅就此案关注点落在刘鑫身上,对利于案件审判、满足江母声讨凶手判死刑没有任何帮助。大江洋平律师谈到,刘鑫是否出庭对本案的审判影响很小,证词已经在日本警察局备案画押,卷宗虽然保密,但可还原的事实、有限的证据已经基本差不多了。
如果你想帮助江母,不应该在刘鑫身上浪费时间,知乎上一位网友说的好,道德审判可以以后再说,现在要紧的是怎么把注意力聚焦到杀人犯陈世峰身上。因为他已经“反咬”——刀是江歌的,不是她的,如果证词被“确凿”,这就间接可以证明他不是蓄意谋杀,那么江母想“以命偿命”的诉求就不可能达成。
▲上图为杀人犯陈世峰的照片现在媒体依然揪着刘鑫不放,而聚焦杀人犯陈世峰的信息却少之又少,这是一种偏激而错误的舆论导向,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的帮助,如果你想助人为乐,不如花点儿时间在杀人犯如何可以重度量刑上下下工夫。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接受,审判都是要接受和执行法律程序的,如果把对聚焦刘鑫的十分之一精力拿来“人肉”一下杀人犯,或许这个路子才是最值得趟下去的。
所以,谨慎评判刘鑫,把公众注意力引向正确的方向,做到真正帮助当事人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