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段时间,写随笔喜欢用歌名做题目,而写出的内容与歌词大多不甚相关,可我却乐在其中,因为我特别喜欢“意识流”这个意向,从一个歌名或一句歌词开始,任意识流淌,多么随性洒脱。现在想来,可能是平日的条框和拘束太多,不得任性,所以只能追求意淫式的自由了吧。
一直很喜欢文字,远胜过花花绿绿的图像,所以宁愿把别人追剧的时间用来看文章,不过遗憾的是,并没有因此而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毕竟,书看得太少,而文章往往读过了就开始慢慢淡忘。还好,现在意识到不算晚,这个月以来,已经习惯了抱着kindle入梦。
也一直很喜欢写字,不管是看到方块字经由自己的手落到纸面上,还是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打下一串不知所谓的心情,都让我感觉身心舒畅。还在用诺基亚5000的曾经,很多个夜晚,睡前总要记下点什么,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睡着了,睡梦中可能摁到了删除键,醒来就只能对着闪烁的光标和一片空白,不免一阵懊恼。后来有了自己的电脑,再后来有了智能手机,打字比以前方便太多,人却越发懒了,没有了以前的坚持,偶尔敲敲打打,留下的是“从流飘荡,任意东西”的意识,字里行间,依稀可见对往日的怀缅。
想做的事情太多,而时间太少。想的太多,而做的太少。这似乎成了通病,我也不能幸免,只能自嘲拖延症已经晚期了,而且一边拖延一边焦虑,几乎陷入恶性循环。就如这篇随笔,本该昨晚睡前就写完的,结果抵挡不住睡意侵袭,软弱地缴械了,只得对自己许诺说今天一早再写。也许是对自己食言的次数太多,已经触发了警戒,这次大脑在梦中就开始践诺,一夜写就了三五篇文章,虽然醒来几乎立马就被清空了记忆,不过好在以此督促我写下了写一篇。
想要的太多没关系,你们一起上吧,我还得赶时间。牛仔很忙,不过,总得给喜欢的事情一个机会。简书,天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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