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对宝玉的爱情:宝玉对晴雯是友谊,晴雯对于宝玉却是爱情。一个男人是可以在不同层次里各有所爱的,起码有这两种层次,母性的和女儿性的,宝玉对女儿性的渴望在黛玉那里得到圆满,而温柔和顺的袭人正好满足他对于母性的需求。
所以他和袭人在一起时,会有一种软弱的孩子气,说些化灰化烟的痴话,忍不住落下泪来,袭人温软的劝谏反倒成了一种安慰,毕竟寂寞的宝玉很少会得到回应。他们俩在一起的辰光,总有一个情切切意绵绵的气氛,这种气氛,只有和黛玉在一起时有过。
宝玉同晴雯的对手戏就正常得多,说笑打闹,不脱贵公子的本色,寒夜里宝玉把淘气的晴雯拉到被中替她焐手,也是小儿女的温情,没有一点性的刺激;一旦闹起别扭,宝玉说翻脸就翻脸,声称要将晴雯送还给老太太,看得我等读者都心寒。
晴雯原本比袭人起点高,她虽然身世堪怜,十来岁上被卖到赖家 ,已记不得家乡父母,想来中间不知转卖了多少道,但因生得伶俐标致,得到贾母喜爱,像个小宠物一样带在身边,稍大又下派到宝玉房里,虽然因资历问题,薪水不如袭人,却是贾母心中准姨娘的重点培养对象,前途相当可观。而袭人自以为是贾母给了宝玉的,贾母对这个丫头并没多大兴趣,只当她是个锯了嘴的葫芦,不过比一般的丫鬟格外尽心尽力罢了。
倘若把两个人人生比喻成一场牌,晴雯的牌明显起得比袭人好,外型才艺都属上乘,还在上级心里挂了号,袭人则一手的小零牌,几乎看不到未来。
然而牌好者容易气足,气足者容易骄傲,一手光鲜好牌反倒打得七零八落,满手小零碎者,若是具有非同寻常的耐心,远兜近转,步步为营,常常也能打出了满堂彩来。
对于贾母的用心,聪明如晴雯未必不知道,却不肯低首敛眉,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合格的准姨娘。晴雯的反奴性突出表现在她与贾宝玉的关系中。
在这些丫头中,除晴雯之外是没有任何人敢与宝玉冲撞的。第三十一回:“宝玉让晴雯拿果子给自己吃,晴雯笑道:‘可是说的,我一个蠢才,连扇子还跌折了,……倘或再砸了盘子,更了不得了!’宝玉笑道:‘你爱砸就砸。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有性情;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她。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的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在那种时代,那种家庭,一个丫鬟敢于向主子以任性的姿态继续她的反抗,而主子居然以此为乐,这出人意料的情节足以表现出晴雯与宝玉性格中的共同之处,表达出他们间深切的关系。晴雯与宝玉,在形式上只能是奴主关系。但在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即使对宝玉也不能例外。她所珍惜的只是互相尊重和真诚相待,因此她的自尊心在宝玉面前更不可以受到损伤。在宝玉,从来就不愿以主子自居,以奴才看人,当然更不以一般丫鬟来看待晴雯。宝玉看厌了别人对自己的奴颜婢膝,媚主求荣,特别看重晴雯的全无“媚骨”。
也许是因为拥有的太多——贾母说“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她”,她对未来太有安全感,以为一切都会如期到来:“大家横竖是在一起的”“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便不肯使用技巧,完全跟着感觉走,以一个漂亮女孩的率真与娇纵,随心所欲地生活着。
比如宝玉在外面吃饭,看见桌上有豆腐皮包子,想着晴雯爱吃,就叫人送了回来,不成想宝玉的奶妈李嬷嬷跑来了,自说自话地就拿回去给她孙子吃了。宝玉回来问起此事,晴雯不假思索地表述了不满,再经后事累积,宝玉又是要撵丫鬟,又是要逐奶妈,险些酿成一场大的风波。
后来李嬷嬷是打听出这件事的,心中必然记上这笔账,晴雯不计人气指数下跌,只图一时口舌之快,李嬷嬷固然不能拿她怎么样,但是紧要关头是落井下石还是递一根救命稻草,那差别可就大了去了,李嬷嬷她们这等“老货”的影响力,就是出现在关键时候。
同样的事件发生在袭人身上,她就体现了识大体顾大局的广阔胸襟。宝玉给袭人留的酥酪被李嬷嬷吃掉了,宝玉刚问起这茬,袭人赶紧用其他话混过。然而李嬷嬷仍不识趣,隔天又来寻袭人的不是,且一针见血地指出袭人“装狐媚子哄宝玉”,正刺中袭人心病,袭人哭哭啼啼,以弱势的形象,赢得了宝钗黛玉一干人等的极大同情。晴雯出于妒意,也跟着冷嘲热讽,“袭人一面哭,一面拉宝玉道,'为我得罪了一个老奶奶,你这会子又为我得罪了这些人,还不够我受的?'”说得楚楚可怜又绵里藏针,看来袭人不只会装深明大义,也会装小可怜,先天不利使她以退为进以守为攻,把个晴雯比得十分可恶,就是李嬷嬷事后想想也没话说。
不能怪晴雯不聪明,她是太骄傲,骄傲得不肯承认现实,第一不愿意拿自己当一个奴才,第二不愿意面对袭人和宝玉云雨之后地位的上升,甚至于她最被人所诟病的,拿簪子戳坠儿,也是恨铁不成钢,她自己决不会这么不争气,因此也决不容忍。如果她是一位小姐,这等脾气最多招人非议,却不会给她带来太大的麻烦,但是她是一个丫鬟,太多的人可以左右她的命运,不说贾母、王夫人,就是对她还不错的宝玉,一翻脸照样可以撵她出去,小姐脾气丫鬟命,这不但注定了她悲惨的命运,还注定了她失败的爱情。
晴雯爱宝玉吗?书里没有明说,可是打晴雯一出场就对宝玉的事情看得特别重,宝玉写了几个字,让她贴门斗上,她怕别人贴得不好,亲自爬高上梯地贴了;有风声说老爷要问宝玉的书,晴雯深夜相伴,还出主意说宝玉受到了惊吓,结果引起上层对大观园安全纪律的重视,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最明显的是“补裘”这一节,贾母赏给宝玉一件雀金裘,不提防被烟灰烧了一个洞,第二天还得穿这件衣服出门,却没有一个裁缝会修补。病中的晴雯听了,很是替宝玉着急,就让麝月把雀金裘拿来看看。晴雯说:“这是孔雀金线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的过去。”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里除你,还有谁会界线?”晴雯道:“说不的我挣命罢了。”曹雪芹这一回在晴雯的名字前加一个勇字,叫勇晴雯。怎么个勇法?只见晴雯挣扎着坐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她让麝月打下手,一针一线,一直做到凌晨四点多;当最后一针补好时,只见晴雯“嗳哟”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
这段描写,跟施耐庵写武松打虎有异曲同工之妙,武松打死猛虎后,竟然拖不动死虎,极言武松体力消耗之大;曹雪芹笔下的勇晴雯也是这样,最后一针补好了,头一歪就睡着了。正是为难时候,晴雯奋勇出手,不顾自己病得七荤八素的,连夜将衣服补好。她可从来不是个勤快人啊,当此际挣命补裘,完全是为了宝玉,后来袭人拿这事调侃晴雯,她只是不好意思地笑,这一刻的晴雯,也是温柔可爱的。
这是曹雪芹笔下的华彩乐章,它精彩地刻画了晴雯的形象:这是一个对宝玉情深意切的青春少女,她的清纯和真挚感天动地。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将来是要做花神的——芙蓉女儿。为了这个唯美的花神,曹雪芹呕心沥血倾注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巨大精力,撰写了超越《葬花吟》的鸿篇巨制——《芙蓉女儿诔》。
当然,你也可以说晴雯是敬业,或者是出于友谊,爱情与友谊,本来就很难区别,见仁见智,无法统一。在我看来,那就是一种沉睡着的爱情,一个女子对于离自己最近、最为亲密的男子,产生的一种模模糊糊的感情,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在爱着,只想着“大家横竖在一起的”,并在日常细节里有不经意的流露。直到最后的时刻,明白原来没有那样混沌的一个地久天长,加上赌气,才把这份很女孩子气的感情表达出来。
这爱情与袭人的不同,和“争荣夸耀”的梦想无关,和姨娘准姨娘无关,她不计较职位,不计较福利待遇,她在乎的是自己的尊严,并想要有所回报。所以她会为无关紧要的事情和宝玉怄气,对袭人冷语敲打,这些招数黛玉使了还有效,换成晴雯只会令宝玉有不解的烦恼。
她不懂得放出和身份相符的手段,比如宝玉洗澡,让她打水一道洗,对于这种暧昧之事,晴雯一概回绝,和黛玉一样,她在乎的是宝玉的心,容不得丝毫的冒犯。
晴雯的爱情尖锐、热烈而直接,但不具功利性,袭人对宝玉说,假如你做了贼,难道我还和你在一起?晴雯不会有这样的疑问,她会动用自己的智商与能力,帮助宝玉做个出色的江洋大盗,假如后者有这个能力的话。
晴雯单纯,不世故,但有时候,不世故也等同于不可爱,因为世故这东西的目的,本来就是想让自己和别人都舒服的,虽然不乏弄巧成拙者,但没有这东西肯定难以见容于世。我们可能喜欢诗歌,却一定不会希望一个诗人作邻居,就算宝玉比我等高尚,也不能免俗,除了深爱的黛玉,其余的身边人,当然还是乖巧者省心舒服。晴雯生得再美、手艺再好,对宝玉有再多的感情都没用,她所拥有的,不是宝玉所需求的。
仅仅是感情上的失意可以忽略不计,用八十年代人的语法叫,没有爱情又不会死!晴雯的晦气在于,她不会勾引宝玉导致感情上的失败,却因狐狸精的名声导致事业上的失败,那些老嬷嬷们终于登上舞台中心,成功地扮演了间接施暴者的角色,唆使王夫人将晴雯撵出去。
当然晴雯生病的全过程,处处可见宝玉的爱心。宝玉是一个怜香惜玉的活宝,他对晴雯的那份情意天地可鉴,栩栩如生,跃然纸上。那上一个细心啊。后来晴雯被王夫人撵走后这一段,宝玉让读者以为他对晴雯有着额外的感情,先是去探望,又时时挂怀,还写了一篇长文祭奠,好一个“公子多情”的模样,可细细看来,总觉得悲哀,这一场感情大戏,始于感动,终于游戏。
宝玉是眼睁睁地看着晴雯被从床上拖下来的,却一声也不敢吭,这个成天家叫嚷着要这个撵那个的贵公子还真是银样镴枪头啊,关键时候,他根本没有发言。
打动宝玉的,也打动读者的是晴雯一番倾肝吐胆的诉说:“只是一件,我是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个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初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接着剪下指甲相赠,又与他交换了贴身小袄,还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没有哪一个女子有过这样直接而热切的表述,前番挣命补裘,这次赴死般的倾诉,晴雯总是以生命之光映照她的爱情,不须说袭人,便是黛玉,也从无这等极具爆发力的表现。
有一种感动梗在宝玉心间,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被这个女孩子如此深爱,这爱里充满了委屈与寂寞,宝玉想像着她的感觉,又震撼又感伤。宝玉关心她弥留之际唤的是谁的名字,他太看重自己在晴雯心中的地位。但曹公再次体现出一个写实主义者的良心,对于人世极度失望的晴雯,一夜唤的都是“娘”,那个湮灭在她颠沛流离的童年记忆里的怀抱,这一刻是如此迫近而温暖,她的喊叫,是向上伸出的一只手,只要再用一点力,就可以抓住。 宝玉不能体贴她的感觉,只纳闷为什么不是呼唤自己,小丫头的谎言重新给他注入良好感觉,文人的恶习发作了,他要借机写一篇祭文——可不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不是天天都死人的。与晴雯何干?他要写一篇辞藻华丽的文章,晴雯之死,也不过是他借来的一点茄子香。正因如此,当黛玉陡然现身,俩人立即有说有笑地推敲起辞藻来,越说越离谱,逐渐和晴雯没一点干系。
哎,为之一恸,晴雯付出的是一生的真爱真情,而收获的是宝玉的浮情假意的那样的友谊。为晴雯之爱抱屈。
宝玉之于晴雯,便是那点虚浮的情意,晴雯拼了命挣来的,维持的时间,也只是这样短短的一段而已。只剩下一句话,有歪打正着的准确: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些许哀怜之外,是与己无关的淡漠的无奈。
女儿心女儿爱,可要睁大聪慧的双眼爱对应爱的人呀。男人呀,你对你所心爱的人,不应同样关爱吗?她或他的冷暖,悲喜,你不也应是魂牵梦绕吗? 好好珍惜自己和对方啊!不应学那贾宝玉,就如奔走于荒原,女儿喊出的真诚的爱,却从贾宝玉那里得到的是苍茫的回应。
袭人对贾宝玉的爱情
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排行第二,原名珍珠(另一说蕊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系贾母之婢,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予了宝玉,作为后备姨娘之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袭人的身世之苦,小小年纪便要承担家庭重担,为家庭出力,到别人家做奴婢看别人眼色,在复杂的成长环境中学会了小心谨慎,温顺谦恭。袭人样貌:细挑身子,容长脸儿,长得也是美人一个。按照王夫人的描述,样貌虽比晴雯略次一等,收在房中也算一二等。
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就连下级小红、佳蕙也对其服气,是出了名的贤人。心中亦有些痴处,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有谁。她与宝玉有情,是《红楼梦》中,与宝玉唯一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上进。宝玉因与戏子蒋玉菡关系暧昧、戏弄害死金钏,又遭贾环诬陷而挨父亲打后,她向王夫人进言建议应该好好管教他并叫他搬出园子来,王夫人认为袭人深明大理,对其信任有加,不仅赏了她两碗菜、加了一半的工资,准备将其提升为“准姨娘”。
袭人与宝玉的爱情
提到袭人,自然不能不提晴雯,“袭为钗副,晴为黛影”这句话的确有一定道理,袭人在做人的世故方面,是可以宝钗一争长短的,晴雯的风流灵巧,快言冷语也的确与黛玉相似。然而黛玉在宝玉的心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当然胜过宝钗,可是晴雯在宝玉中心目的地位却并不如袭人,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关于晴、袭二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最直接的比较就是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袭人与晴雯起了争执,宝玉很旗帜鲜明地站在了袭人一边,甚至说出:“你也不用生气,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好不好?”关于贾宝玉身边的人出去,书中还有写过两处,一处是袭人骗说家人要赎她回去,一处是紫鹃骗说黛玉要回家去。前一次宝玉是千求万央,后一次神智不清,而对晴雯,却是由宝玉自己说了出来,而且不只说了一句,足见袭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是胜过晴雯的。
袭人之所以能在宝玉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首先在于袭人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性经历的对象,而且他与袭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经常性的。宝玉自与袭人初试云雨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必然会有更多的正常的生理需求。
袭人从小就被卖入贾府,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父爱母爱,对一个生性温顺的女孩子而言,这种缺失性的经验,使她很自然的会去寻找一种感觉来替代。贾府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狠心将她卖入贾府的父母来,她先后服侍过的主子贾母,史湘云,宝玉对她都还不错,这自然使她对贾府产生一种归属感。正是这种归属感,才使她“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也正是这种归属感,当贾宝玉对她提出性要求的时候,她没有表现出一个女孩子正常情况下应有的矜持,而是认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从封建礼法上说,两个人这种偷吃禁果的行为绝对是一种苟合,绝对谈不上合乎礼法。袭人“亦不为越礼”的想法,并不是因为她的无知,而是因为她对贾府,对宝玉的依恋之深,已经到了无可不为的地步。在她的内心里,早将自己的当做了贾府的一份子,宝玉的这种要求,在她看来,是很合理,很正常,甚至是她内心所希望的。
在骗宝玉说母兄要赎自己回去时,更在无意中将这种归属感表露无遗,袭人道:“我妈自然不敢强,且漫说和他好说,又多给银子,就便不好和他说,一个钱也不给,安心要强留下我,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杖贵霸道的事,……’”“咱们家”这三个字,当真是神来之笔,袭人潜意识里早就贾府当做“咱们家”,这分明是不回去的了,曹雪芹在描写袭人这个人物时借书中人物特别是宝玉之口,时常对她流露出一种亲近颀赏之意,很显然,对贾府这种深切的认同和归属感,是袭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袭人会站在贾母王夫人的立场上,时时对宝玉进行规劝,甚至对王夫人说出:“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的话来了。袭人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而她的出发点,却是为着宝玉好。在整个大观园里,袭人是与宝玉肉体距离最近的女孩子,然而她的精神,却与宝玉相隔很遥远。这显然是另一值得研究的悖论。
有趣的是,自那次以后,曹雪芹再没有没有提过宝玉这方面的经历,以致只能让后人产生诸多猜测。还是第三十一回袭人晴雯争执时,晴雯听袭人说了“我们”两个字,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宝玉与袭人的第一次是“幸得无人撞见”那么晴雯知道两人之间的事情自然不是因为这次。而“幸得”两字说明宝袭二人还是多少有点顾忌,做起来很小心的,然而终究让晴雯知道了,可见二人之间发生关系的次数应该不在少数。在第七十六回晴雯被逐之后,病重将死,宝玉去看她,晴雯呜咽道:“……只有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今日既担了这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由这一番话可以看出,晴雯与宝玉之间,是并没有肉体关系存在的。
以宝晴之亲密,尚且没有逾矩之事,那么其他的女孩子与贾宝玉发生关系,其可能性就更小。这样看来,可以推断袭人是贾宝玉比较固定的性伴侣,甚至很可能是宝玉婚前唯一亲近的女孩子。所以当第十九回,宝玉看见“茗烟按着一个女孩子,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时,马上就想到要去袭人家看她,显然是受了刺激之后,潜意识里唤起了对袭人的性意识。 然而,虽然早在第六回,宝袭发生关系之后,曹雪芹就已经点出了“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但肉体的关系,并不是宝玉对袭人另眼相待的唯一原因,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宝玉对袭人的感情,与对其他女孩子的感情是完全不同的。对宝玉而言,女孩和女人的分别不啻天壤。因此他常说女孩嫁了人就变了蠢物了。与其说贾宝玉尊重、爱惜女性,不如说他尊重、爱惜的是女孩。“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这水里若是进了泥,便是浊水,就算不是浊臭逼人,至少也不会再让人觉得“清爽”。那么袭人从一出场显然就已经不再算是水做的骨肉了,为什么宝玉仍能对她另眼相待,放在比那些冰清玉洁的女孩子之上呢?并不是宝玉觉得自已与旁的男人有何不同,也不是完全是因为对袭人肉体的眷恋。而是因为,在袭人身上,寄托着贾宝玉的俄狄浦斯情结。
宝玉从一出生,因为抓周抓了脂粉钗环的缘故,贾政对他一直很严峻,但是贾母和王夫人对他却是千娇百宠,当作命根一般。他是在一种深切的浓重的母性关怀下长大的,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产生恋母情结几乎是一一件必然的事。(事实上按弗洛伊德的观点,这种情结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而贾宝玉对女性的特殊感情,应该说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他内心深处的恋母情节。袭人的年龄比宝玉大两岁,性格又是温柔和,像母亲多过象情人,最重要的是,宝玉的饮食起居一直都是由袭人来照顾,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使宝玉对袭人产生一种依恋感。正是袭人这种特殊的性格和身份,才使贾宝玉的恋母情节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宣泄对象。贾宝玉对袭人的感情,并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而是欲望,是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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