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
《汉书·赵充国传》:“步兵九校,吏士万人,留屯以为武备,因田致穀,威德并行。”
《后汉书·南匈奴传》:“ 冯柱 将虎牙营留屯 五原 。”
《后汉书·杨终传》:“帝从之,听还徙者,悉罢边屯。”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八:“ 吴 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
《梁书·贺琛传》:“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或移於大姓,或聚於屯封,盖不获已而窜亡,非乐之也。”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河水》:“昔 石勒 之隶 师懽 ,屯耕于 茌平 。”
《新唐书·百官志一》:“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歛……及军资,械器、和糴、屯收所入。”
《新唐书·百官志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屯田》:“得田可治者二十二万顷,欲修耕屯之业。”
宋 曾巩 《李义内殿崇班制》:“虞度营屯之事,积纍岁月之勤。”
宋 秦观 《边防上》:“边屯吏士攘袂切齿,皆欲犁其庭而扫其閭。”
宋 崔与之 《水调歌头·题剑阁》词:“手写留屯奏,炯炯寸心丹。”
宋 王应麟 《玉海·食货·屯田》:“ 羊祜 耕屯,得十年之储; 郭元振 开置,有数十年之积。”
《文献通考·田赋七》:“ 长城 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
《元史·世祖纪十四》:“﹝ 至元 三十年﹞詔边境无事,令本军屯耕以食。”
《续文献通考·田赋五》:“﹝ 卢象昇 ﹞大兴屯政,积粟二十餘万,諭九边皆式之。”
明 张居正 《答某巡抚》:“辱示大疏,俱於边屯切要,已下所司,次第题覆。”
《明史·宪宗纪》:“秋七月己酉,免天下军卫屯粮十之三。”
《明史·食货志一》:“三十年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屯仓,听本军自支,餘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粮。”
《明史·食货志一》:“屯兵百名委百户,三百名委千户,五百名以上指挥提督之。”
《明史·食货志一》:“ 光斗 更於 河间 、 天津 设屯学,试骑射,为武生给田百亩。”
《明史·韩王松传》:“请蠲护卫屯租,建邸第,许之。”
《明史·平阳王济熿传》:“内使 刘信 等数十人告 济熿 擅取屯粮十万餘石,欲应 高煦 ,并发其宫中诅咒事。”
《明史·杨博传》:“大兴屯利,请募民垦田,永不征租。”
清 戴名世 《左忠毅公传》:“ 光斗 念天下承平久,人不知兵,而疆场多故,每行部輒较诸生射,奏开屯学,又奏开武学。”
清 严如熤 《三省边防备览·策略》:“编其人为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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