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简·奥斯丁和《傲慢与偏见》》笔记6
简·奥斯丁的小说纯属娱乐。倘若你恰好认为娱乐是小说的主要目标,那你实在该把她单独归为一类。
比其作品更加伟大的小说也有,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但是如果你想从阅读此类书中受益,则必须得头脑清晰、思维警觉才行。而如果你疲惫不堪、情绪沮丧的话,没关系,简·奥斯丁的小说会展现其魅力的。
在奥斯丁著书的年代,写作被视为妇女决不该做的事情。
“修道士刘易斯”曾说:
“我对所有这些不入流的女性作家真是又讨厌又可怜又鄙视。她们手里拿的工具,应该是针线而不是笔,那才是她们能够熟练运用的唯一东西。”
小说是一种并不为人看重的文学形式,身为诗人的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居然也写小说,奥斯丁小姐对此并未感到丝毫的不安。
她“小心翼翼,免得让用人或是来客,甚至家族之外的任何人怀疑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她把字都写在小纸片上,这样可以轻易收起来,或者用一张吸墨纸盖住。前门与办公室之间有一扇转门,只要一开就咯吱作响,可她并不愿意让人修门以去除这一小小干扰,因为倘若有人进来了,她可以注意得到”。
她的长兄詹姆斯甚至从来没有告诉过当时正在上学的儿子,他读得津津有味的书其实就是简姑妈写的;而另一个哥哥亨利则在其《回忆录》里写道:“假如她在世的话,纵然名气越来越大,她也绝不会在自己的任何作品中署上真名的。”
所以她出版的第一部书,《理智与情感》,在扉页上仅仅写着“一位女士所作”。
从完成《诺桑觉寺》之后的1798年,直到1809年,她似乎很少写作,只有《沃森一家》的片段。
一位如此具有创造性的作家,竟然这么长时间保持寂寂无声,有人暗示,有一段感情占据了她的生活,令她无暇旁顾。
《回忆录》的作者补充道,自己不能说“她的感情属不属于能够影响她幸福的那种”。
就我个人而言,觉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我认为奥斯丁小姐不太可能深陷爱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肯定早就赋予女主人公们更加热烈的感情了。
可事实上,她们的爱情并不热烈。她们的一举一动小心谨慎,深受理智制约,而真正的爱情跟这些可估算的品质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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