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摩友群里看到蒙自市的警情通报,两个交警辅警驾驶摩托车在路口撞倒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看到事故现场视频,事故路口没有信号灯,有人行道,马路上车来车往,而行人过马路时没有考虑自身安全,径直穿行。骑车的交警减速不及,避让无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全责应该合理的。
多个群里都在讨论此事,一边倒的指责交警,但奇怪的是都与事故无关,反而指向的是什么禁摩,特权一类的,很让人不能理解。
发生事故很不幸,真没必要因为事故主体一方是交警,就要上纲上线,脱掉那层皮,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真心希望广大摩友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带歪节奏,理性思考。
更希望所有人,过马路一定一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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