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会冲淡一切,一般来说,人心也难逃此劫。届时,一颗心脏历经大红到淡色,终褪尽而白——可见白色代表死亡也有一定的道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淡忘的结果。
其实,忘记也是个宝贝。
沧海桑田,是万年才有的变迁。于个人的生活,有些事譬如疼痛,顺着时间的流逝,挺着挺着一会儿就算过去了。曾经痛得以为是刻骨铭心的,可今日的顺当早不是那日的情境,又如何得身临其境去感受那十分的痛楚?最多是内心里说句,那时很痛,很痛——怎么个痛法,怕是一辈子都回忆不起来。这时候,想不云淡风轻都难。
不管昨天的花如何个怒放,今日的园子都只剩了衰花败草。现实本就决定认知,更何况活着本就是对付生活的一件件事——它们不分大小,霸道得来了就只有接的份。
没有人能真正回到过去。
纵然也许会弄得麻木,死了一颗心,但谁又能说这同时不是一个新生的契机?铭记的是宝贝,或许成了警钟,或许作了平日干皱之心的滋养,但唯有忘记能脱去往日的包袱,重拾朝气,以一身轻松踏上新征程。
我佩服那些记性好的人,明明只有过一面之缘,再见时还能记起。须知像我这样的人,要把一个人记住,需得那人几日晃于眼前,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分辨其与旁人的不同,才能在路上遇见时不会不波动一分心神地就把那人当路人甲擦肩而过。而这,还只是辨认阶段。
另外,对于那些淡出我生活的一般交情的人,忘记是不可避免。当然我并非恶意,也非刻意,而是自然而然。
当然我心里也是愧疚的,特别是当面认不来人时。我知道对方难免尴尬,而我只能自私地希望能得到理解,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一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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