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丝

作者: 花瓣雨66 | 来源:发表于2021-12-18 08:09 被阅读0次

     

          路丝文静秀丽,是单位有名的“一枝花”,但她为人低调、谦和,单位上下对她多竖大拇指。

          她有一大拨追捧者,无聊的人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在背后嚼舌根子,说路丝的坏话,这些坏话都离不开她好看的丹凤眼和她妖娆的细腰肢。她们称路丝的丹凤眼是勾人的“狐媚眼”,将她的细腰恶呼为“水蛇腰”,那种羡慕忌妒恨的样子让人恶心,又觉可怜。有的人天生讨人喜欢,没有为什么。

          路丝,一个很好的姑娘却嫁了个不怎么样的男人。结婚后的路丝没少受罪。家里家外一把手,男人下班回来二郎腿一翘,嘴角叼一支烟,开始玩游戏,如果叫他剥根葱捣颗蒜,他眼一瞪嘴一呲,嚷嚷道:“你有叫我的功夫,自己就做了……这女人就受不得人闲着,”“打倒的媳妇揉到的面,这女人天生贱,你等着我哪天收拾你,”骂完他又躺沙发上,这会儿他困了,不多时,鼾声四起,口水从微张的嘴里流了下来,乌黑的牙齿斑驳灿烂,像黑屋子的破窗户。

          路丝曾经想过离家出走,然后永远不要回来。可是她撇不下可爱的女儿,还有自己的单位,她像一颗树被牢牢地栽在不喜欢的地方。

        有的女人变坏是因为嫁给了渣男。

          在一次洽谈会上,她认识了万利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副总方达。方达五十多岁,一头浓密的黑发永远向后背着,梳得纹丝不乱,有人笑称这种发型能滑倒和摔死苍蝇。

          会后,一场盛大的晚宴在琳达国际大洒店珍珠宴会厅举行。路丝身着一袭黑色的旗袍,突凹有致的tong体熨贴着衣服,她的xiong大而饱满,翘翘的豚就像婚房里并缔的气球圆而富有弹性,一头柔软顺滑的秀发顺着肩脊瀑布般一倾而下,更增添了几分抚媚。方达用他老练的视觉观察路丝许久,他油刷子一样的目光在路丝身上不停地扫,她忧郁的目光,黑葡萄似的内核,艳丽的咀唇,他有些不能自抑,但作为丰月场上的弩手,分寸还是能把握住的。

          一曲终了,路丝依然坐在棕色的皮椅上,她已经拒绝了两位男士的邀请,心里说:“姐是为了工作,不是来卖笑的,”她只想静静地听一听音乐,细细地品一品这涩而苦的酒香,顺道排遣一下她挂念女儿的烦绪。

          方达端起一杯红酒,来到目光茫然的路丝面前,他很绅士地弯了一下腰,说:“女士,可以请你跳一曲舞吗?”路丝见是方达,不好推却,她缓缓地站起来,随他进入舞池,方达的手轻轻地揽住她的腰,舒缓的乐曲aimei缠棉,方达深邃的眼睛一直盯着路丝,路丝的眼睛时而迎视他,时而穿过他的肩头,看那灯光闪烁的舞场和其他的舞者,她雪白的天饿劲和那道深不见底的沟,方达一览无余,他青不自禁地说:“你好美”,路丝羊装没听见,依然跳着,一曲终了,路丝匆匆拿起围巾和大衣准备回酒店,这时方达赶过来,殷青地说:“怎么回去?我送你。”她低着头没吭声,自顾走开,方达去更衣间套了西服,也顾不上穿风衣,便搭在腕上追了出来。

          历冬的街边很冷清,渗透骨子的冷气从脖项、脚踝不断钻入人体,路丝瑟缩着肩,她低估了今天的天气,穿得有点儿单薄,她不断朝疾驰而来的出租车招手,但那些车像逃难一样飞驰而去,原来在这样的寒夜里很多人是急于想回到一个温暖的窝的。

          路丝住的是赛莱顿酒店,离这儿也不太远。如果天气好,她会走回去,她喜欢走路,喜欢欣赏路边的花草树木,喜欢听树上的鸟叫,喜欢风吹动自己的衣裙,喜欢看翩飞的蝴蝶追逐嬉戏,喜欢湖面游戈的水鸟成双成对……,总之,她就是喜欢观察,喜欢一些浅薄无用的思考。

          十分钟过去,路丝依然伫立在路边,她有点儿焦躁,又像有意等着什么。

          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嘎然停在她身旁,黑宝石的色泽在夜幕下更显雍荣华贵。方达从半开的车窗里探过身子招呼路丝上车,路丝犹豫了一下,便上了车。

          车在霓虹灯的光影里穿行,路丝注视着窗外黑暗与辉煌交织的夜静默不语。对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她无话可说。方达从前方后视镜扫了一眼后排的路丝,微微一笑,他问:“去酒店吗?”路丝半晌不答,“不然去酒吧,那里更能排遣夜的孤独”,“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方达自顾嚼着酸文,“不,我回酒店,”路丝突然说。

          半支烟的功夫,车已来到塞莱顿大酒店楼下。

          “谢谢你的相送”,路丝拎起包准备下车,“不请我上楼一叙?”“先生,抱歉啊,太晚了,改天叙吧”,她款款下车,方达失望地叹了口气,无奈地道了声“白白”。路丝没有理方达的告别,“哒、哒、哒”她径直奔向酒店,她有点儿生方达的气,不知为什么?一个不随便的女人总是寂寞的……

          她明白自己的缺馅,有那么一个洞,黑漆漆的,深不见底,冒着冷气,她需要一份热情、一分爱,一分生机把它堵上,添平。

          她回到酒店,洗了漱了,对着镜子久久地凝视着,这张脸还算漂亮,她用手指弹了弹脸蛋,嗯,水嫩且富于弹性,又眨了眨眼睛,嗯,媚眼怪好看的,笑起来像两片细长的柳叶……,她侧过身子,用余光看去,棱鼻、花朵唇、天鹅颈、美人肩……,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旋即她如泄气的皮球,颓然地跌倒在床上,愁云慢慢浮上心头。

          女人还是要嫁得好。嫁一个豁达明理、知冷知热的男人是几千年才能修来的福呢?她熄了灯躺在松软的床上,久久不能入眠。

          她爱做梦。

          她总是走在路上。她还在高考,拼命地学,脑子一片空白,落榜是注定的,她在天地间行走,不知要到哪儿去。

          她还没结婚,相亲,相了一个又一个,偏偏那个最喜欢的人却另有新欢,转眼,手里攥着小小的女儿,这是怎么回事?她茫然无措。

          女人啊,心气太高就会把自己搁置过期,时间这把杀猪刀真是铁面无私,老的少的、美的、丑的、优秀的、平凡的,一个也不放过,五年前买的皮油包包,至爱如宝,舍不得使用,包着裹着,可今儿拿出来,皮屑渣儿“扑漱漱”掉一堆,时间真护佑不了多少东西,大姑娘长着长着,就老了残了,新衣服放着放着就霉了旧了,很多东西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黄舍珠宝、古董、传统文化、老中医另当别论。

          路丝,离那挑挑拣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大姑娘的排场很远,她胡里胡涂就把自己嫁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今而未得,养汉,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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