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根据《朝阳环卫中心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4月16日下午,一队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
此次谈话过程中,一队支部书记彭金匣及纪检委员李晶,对办公室部门主管高月清同志,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理论知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作为党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三是工作程序需更加严谨;四是要做好办公室承上启下的各项工作。
最后,彭书记强调一定要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加强整改,做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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