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洋气杂货店
01.
当一个人从小就独立惯了的时候,有人闯进她的世界,她是惶恐的,不安的,甚至是怀疑的。
我的妈妈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生活中缺少了女性那一份细腻,我和妈妈又恰恰相反,从小就细心敏感,一点点的不同总是能被我察觉,自己的学习生活也被自己安排的井井有条。
从初一开始,我过上了住校生活,直到如今大三,妈妈没有给我整理过一次行李,都是我自己准备,走的时候她会问一句:钱带了吗?
我知道妈妈的爱藏在她的不善言辞和笨拙行动里,爸爸告诉我,离家后妈妈会舍不得我在家抹眼泪。
初恋时,他抓住我的手,一贯叱咤风云的他在这一刻说不出话,手心出汗,那一天他告诉我要永远陪在我身边,我犹豫了一会,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害怕。
就这样,适应了有男朋友这件事就用了三个月,三个月我还在问他这是真的吗。
习惯一个人进入你的生活和习惯一个人离开你的生活同样都是需要时间的,只不过习惯他离开更多了些残忍和难过。
我还记得那一天晚上他将签名改成:给我稳稳地幸福,我却并不知道稳稳地幸福却并不长久。我刚适应没多久你的存在,就要开始去适应你的离开。
02.
走吧,没关系,我很独立,没有你也可以,我总要习惯一个人,或早或晚。
最远的距离变成亲密的样子,又变成这样的距离:大概就是我没睡,我也知道你没睡,看着彼此更新的动态,却不能说上一句话。
我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既然你牵了别人的手,就不再是我的英雄。
从前呐,当自己走在路上,突然想起什么很好笑的东西,然后自己没办法控制住跟智障一样的笑容;现如今,当自己走在路上突然看到熟悉的场景,然后自己没办法控制住跟智障一样的哭相。
看到书上的一句话便立刻倾心:你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你惊,免你苦,免你四下流离,免你无枝可依。
可你知那人永远不会出现。
时间会抚平一切痕迹,包括伤口。你也许平凡又普通,但总会有个人发现你的特别,并向你走来。
他带来笑容,带来真实的安稳和长久,也带来明月清风。
03.
《色》里面,很多人喜欢这句话:
我毕生的理想,就是找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他就那么随便一帅,我就那么随便一赖,然后岁月流逝,我们拉着手,磨磨蹭蹭地变老。
太美好就有点不真实了。
现如今觉得,可以不用征服世界,不用出人头地,不用功成名就,不用腰缠万贯,也能感到幸福了,甚至有一点失了雄心壮志,觉着这样就挺好。
一个人也挺好,不必装作孤独,也别说你悲伤。
当初喜欢一个人,也是因为被对方某些自己没有特质所吸引,因为迷恋,所以深陷。
你崇拜他,他宠爱你。
最深沉的爱,莫过于分开以后,我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模样,到了今天,再听到你的消息,为你活的越来越精彩而万分开心,虽然在离开你之后,我彻底变成了灰色。
世人都爱林徽因,夸赞她容貌与智慧兼并,几个大才子为了得到他的爱不惜抛弃自己的尊严和家庭,而我却喜欢那个因林徽因而被徐志摩抛弃的妻子:张幼仪。
婚姻中的她内向沉默胆小,在徐志摩眼中一无是处,两人坐在院内看报,他宁愿去和仆人说话而不愿看她一眼,令人寒心的是那句:赶快离婚,林徽因要回来了。
离婚成就了张幼仪,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个将父母孩子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妻子,最终那份爱也让她没有抛弃那个出事的徐志摩。
她也许是爱他的,有才风流倜傥,却也同意了离婚:你走吧,我可以过得很好。
内心其实只想要他一个怀抱,而不是后来的一句夸奖:张幼仪确实改变了很多,变得很优秀。
鹰不需鼓掌,也在飞翔;小草没人心疼,也在成长;深山的野花,没人欣赏也在芬芳。
很多人因为一些人而活得更好,却不是为了一切人而活的更好。
想走的都是挽留不住的,我总要习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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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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